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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股份: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04-3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宋都基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5108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宋都股份为
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的部分借款提
供担保,该部分借款余额为 317,260 万元(其中,以 334,36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
质押担保 307,460 万元、保证担保 9,800 万元),占宋都股份期末净资产的 73.47%。
宋都股份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告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中提及,宋都控股和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
力争 1 年内彻底解决宋都股份为控股股东提供存单质押担保问题。2021 年 5 月
27 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解决存单质押担保问题,宋都股份当日公告
宋都控股和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承诺通过变现各类资产等方式,逐步降低宋都
股份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的担保金额,最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彻底消除存
单质押的互保情形,其中 2021 年预计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 6 亿元;2022 年预
计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 9 亿元;至 2023 年底,彻底消除存单质押的互保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承诺公告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下降存单质押
担保金额 6.08 亿元,完成 2021 年承诺下降金额 6 亿元的 101.33%;截至审计报
告日,2022 年已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 1.805 亿元,完成 2022 年承诺下降金额
9 亿元的 20.06%。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
收俞建午先生因内幕交易非宋都股份股票违法所得 36,793,079.75 元,并处以
110,379,239.25 元的罚款。
    截至审计报告日,俞建午先生已缴纳违法所得,尚未缴纳罚款;宋都股份为
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仍有 299,210 万元。宋都股份尚未因该等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代偿损失,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能否在上述期限内彻底解决存单质
押担保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宋都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
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928 万元。宋都股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经
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18,573.51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的绝对值乘以 5%,由
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928 万元(适当取整)。本期重
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
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
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
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
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宋都股份已就本说明一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
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
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在审计
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
审计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
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客观反映了
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
     2、天健所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公司监事会认同公司董事会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带强调事项段事项拟采取
的措施,建议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及时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监事会
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注意投资
风险。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