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浙江证监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出具的《监管问询函》,收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事项予以 核实,现将所涉事项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与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泰强贸易有限公司、大运盈 通(杭州)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梧都贸易有限公司及杭州泰雄管理有限公司等五 家公司(以下简称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请你公司详细 说明:1.2020 年至今你公司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逐笔列示并说 明资金往来的原因。2.2021 年 1 月 11 日,你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溧阳宋都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向杭州泰雄管理有限公司转入 2500 万元,该笔资金中部分转入你公司及 控股股东董监高、其他员工账户,请说明原因。请核实除上述资金往来外,你公司与 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资金往来中是否还存在资金流向公司或控股股东董监高、其他 员工的情况,如存在,请逐笔列示并说明原因。3.你公司个别董事与泰翔投资等 5 家 公司存在资金往来,部分银行流水显示为报销,请逐笔列示并说明原因。请核实你公 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员工是否有在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报销的情形,如有,请逐笔列 示并说明原因。4.你公司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泰翔投资等 5 家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是否曾在你公司或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如有, 请详细说明。 回复: 1.2020 年至今你公司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逐笔列示并 说明资金往来的原因。 2020 年至今公司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资金往来逐笔列示如下: 期初余额 资金流入宋都股份 资金流出宋都股份 期未余额 年度 交易对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20 年度 泰翔投资 - - - - 1/8 泰强贸易 - 8,994.00 8,994.00 - 大运盈通 - 3,085.00 3,085.00 - 梧都贸易 - 12,253.79 12,253.79 - 泰雄管理 - - 80.43 -80.43 ① 小计 - 24,332.79 24,413.22 -80.43 泰翔投资 - 102,615.00 83,799.00 18,816.00 泰强贸易 - 88,311.74 76,589.11 11,722.63 大运盈通 - 53,183.32 45,155.13 8,028.19 2021 年度 梧都贸易 - 12,800.55 12,800.55 - 泰雄管理 - 10,996.00 15,496.00 -4,500.00 ② 小计 - 267,906.61 233,839.79 - 泰翔投资 18,816.00 7,727.00 25,736.68 806.32 泰强贸易 11,722.63 9,500.00 20,608.43 614.20 2022 年度 大运盈通 8,028.19 60,198.60 68,226.79 0.00 至今 梧都贸易 - - - - 泰雄管理 - - - - 小计 38,566.82 77,425.60 114,571.90 1,420.52 合计 369,665.00 372,824.91 1,420.52 备注①2020 年度宋都股份资金流出给泰雄管理 80.43 万元为保理业务的服务费,非公司之间往来款 项;②2021 年度宋都股份资金流出给泰雄管理 4,500 万元支付到期保理业务的本金,系 2020 年 1 月泰雄 管理支付保理业务本金,非公司之间往来款项。 原因说明如下: (1)部分资金往来系公司支付泰雄管理保理款。公司下属子公司溧阳宋都、 澜都房产支付泰雄到期的应收账款保理款合计 4,500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 1 月, 泰雄管理分别受让 NT 二建应收溧阳宋都工程款的债权 2,500 万元和 SF 建设应 收澜都房产工程款的债权 2,000 万元;2021 年 1 月,应收债权保理到期,溧阳 宋都、澜都房产相应支付泰雄管理合计金额 4,500 万元,2020 年溧阳宋都支付 泰雄保理服务费 20.43 万元、澜都房产支付泰雄保理服务费 60 万元,溧阳宋都、 澜都房产支付泰雄合计 80.43 万元。 (2)部分资金往来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盘活资金需要,盘活资金共计 88,627.79 万元。出于对下属项目整体经营的考量,公司需要盘活整体资金流服 务于项目开发运营。基于上述诉求的考量,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 司通过转款形成发生额为 161,190.37 万元闭环。 (3)除上述原因外,部分资金往来系公司下属子公司资金周转而形成的接受 财务资助。2021 年受宏观环境影响,上市公司地产板块面临流动性资金紧张,同 时到期银行负债需要归还。为了平衡公司的资金排布,公司动员各部室积极筹措 2/8 资金。控股股东帮助公司进行多方协调,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提供短期无息财务资助暨资金周转,2021 年至今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流入公司 金额为 208,474.62 万元。 期初余额(万 资金流入公司 资金流出公司 期未余额(万 年份 元) (万元) (万元) 元) 2021 年 0.00 154,049.02 115,482.21 38,566.81 2022 年 1-6 月 38,566.81 54,425.60 91,571.89 1,420.52 2022 年 7-12 月 1,420.52 0.00 0.00 1,420.52 2023 年 1-至今 1,420.52 0.00 0.00 1,420.52 小计 208,474.62 207,054.10 经相关经办人员及宋都控股回复,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宋都 控股(含宋都控股、实控人及其关联方),金额为 194,838.62 万元,其中 2021 年的金额为 141,150.02 万元,2022 年的金额为 53,688.6 万元。 2.2021 年 1 月 11 日,你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溧阳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向杭州泰雄管理有限公司转入 2500 万元,该笔资金中部分转入你公司及控股股 东董监高、其他员工账户,请说明原因。请核实除上述资金往来外,你公司与泰 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资金往来中是否还存在资金流向公司或控股股东董监高、 其他员工的情况,如存在,请逐笔列示并说明原因。 (1)经公司核查,公司下属子公司共存在两笔向泰雄管理转入资金的情况。 现就公司下属子公司溧阳宋都向泰雄管理转入 2,500 万元情况和公司下属子公 司澜都房产向泰雄管理转入 2,000 万元的情况说明。 1)溧阳宋都向泰雄管理转款情况说明 溧阳宋都与 SH 融资达成合作意愿,就溧阳宋都于 2020 年 1 月向 NT 二建所 需支付的 2,500 万工程款达成融资业务合作,SH 融资为公司提供应付账款保理 业务。 2020 年 1 月 7 日,SH 融资与 NT 二建签署了《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 同》(编号为 BLHT-SHNTEJ-2020-01),NT 二建对溧阳宋都 2500 万应收账款债 权转让给 SH 融资;2020 年 1 月 9 日溧阳宋都与 SH 融资签署了《融资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为 BLHT-SHNTEJ-2020-RZ),SH 融资通过受让标的债权并在天金所以 挂牌转让的方式实现溧阳宋都支付应付账款业务募资。 2020 年 1 月 9 日,泰雄管理与 SH 融资签署了《一般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协 议编号为 BLHT-SHNTEJ-2020-ZZ),SH 融资将所持 2500 万应收账款债权通过天 3/8 金所转让给泰雄管理。同时 SH 融资、泰雄管理、溧阳宋都、NT 二建签署了《委 托付款协议》(协议编号为 BLHT-SHNTEJ-2020FR),就泰雄管理所需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支付给 NT 二建 2500 万作为 SH 融资受让 NT 二建债权款的转让对价。 2021 年 1 月,应收债权保理到期,SH 融资委托溧阳宋都支付泰雄管理 2500 万,视同 SH 融资履行完毕《一般债权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归还投资本金义务。 2)澜都房产向泰雄管理转款情况说明 澜都房产与 SH 融资达成合作意愿,就澜都房产于 2019 年 12 月向 SF 建设所 需支付的 2000 万工程款达成融资业务合作,SH 融资可为公司做应付账款保理业 务。 2019 年 12 月 31 日,SH 融资与 SF 建设于签署了《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合同》(协议编号为 BL-SHSF-2019-01),SF 建设对澜都房产 2000 万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给 SH 融资; 2020 年 1 月 9 日,澜都房产与 SH 融资签署了《融资服务协议》(协议编号 为 BL-SHSF-2019-01-RZ),SH 融资通过受让标的债权并天金所挂牌转让的方式 实现澜都房产支付应付账款业务募资; 2020 年 1 月 9 日,泰雄管理与 SH 融资签署了《一般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协 议编号为 BL-SHSF-2019-01-ZZ),SH 融资将应收账款债权 2000 万转让泰雄。同 时 SH 融资、泰雄管理、澜都房产、SF 建设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协议编号为 BL-SHSF-2019-01-FK),就泰雄所需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支付给 SF 建设 2000 万 作为 SH 融资受让 SF 建设债权款的转让对价; 2021 年 1 月,应收债权保理到期,SH 融资委托澜都房产支付杭州泰雄 2000 万,视同 SH 融资履行完毕《一般债权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归还投资本金义务。 (2)关于资金流向的核实说明 根据泰雄管理回函显示,2020 年 1 月,泰雄管理向天金所摘牌应收账款债 权;2020 年 3 月泰雄管理与自然人投资者签订《宋都禾宸债权转让项目产品协 议》、《宋都禾源债权转让项目产品协议》,自然人投资者委托泰雄管理认购宋 都禾宸项目、宋都禾源项目开展保理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并摘牌;2021 年 3 月,泰雄管理与自然人投资者签订《宋都禾宸债权转让项目产品协议》(下附投 资情况)、《宋都禾源债权转让项目产品协议》(下附投资情况)到期,到期后 泰雄管理返还自然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宋都禾源债权转让投资情况如下: 4/8 认购人数 金额(元)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收益基准 28 20,000,000.00 2020/1/17 2021/1/16 9% 宋都禾宸债权转让投资情况如下: 认购人数 金额(元)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收益基准 12 6,810,000.00 2020/3/20 2021/3/19 9%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泰翔等五家公司的回函显示,公司未发现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资金往来中流向公司或控股股东董监高、其他员工的情况。 3.你公司个别董事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存在资金往来,部分银行流水显 示为报销,请逐笔列示并说明原因。请核实你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员工是否有 在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报销的情形,如有,请逐笔列示并说明原因。 根据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回函显示,公司董事存在有两笔报销的情况。具 体为,2021 年 9 月,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在梧都贸易报销招待支出 26,236.22 元, 2022 年 3 月,公司董事俞昀在梧都贸易报销招待支出 2,050 元。其报销的原因 系与梧都贸易相关的业务招待而产生的费用,具备报销的合理性。梧都贸易不是 其关联方。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员工在泰翔等五家公司报销的 情况。 4.你公司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 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是否曾在你公司或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如有, 请详细说明。 结合公开信息查证、泰翔等 5 家公司回函、宋都控股回函显示,公司与泰翔 投资等 5 家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的人员公开信息查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泰翔投资 泰强贸易 大运盈通 梧都贸易 泰雄管理 桐庐瑞麒企业管理有 翁柯峰持股 80%, 限公司(系泰雄管理 翁柯峰持股 80%,郑 股东 泰翔投资持股 100% 泰翔投资持股 100% 郑慧芳持股 20% 全资子公司)持股 慧芳持股 20% 100% 法定代表人 翁柯峰 翁柯峰 邵俪黎 翁柯峰 翁柯峰 董事 执行董事:翁柯峰 执行董事:翁柯峰 执行董事:邵俪黎 执行董事:翁柯峰 执行董事:翁柯峰 5/8 监事 郑慧芳 郑慧芳 曾成玉 郑慧芳 郑慧芳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翁柯峰 总经理:翁柯峰 总经理:邵俪黎 总经理:翁柯峰 总经理:翁柯峰 上表中(1)邵俪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宋都集团员工,曾成玉为公司宋都控 股员工。邵俪黎、曾成玉两位人员没有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位。(2)通过公开信息查证,邵俪黎在大运盈通的任职董事的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8 日至今,曾成玉在大运盈通的任职监事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7 日至今。 (3)根据宋都控股回函显示,郑慧芳、翁柯峰分别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2013 年 5 月 20 日入职宋都控股下属子公司建德致中和酒销售有限公司,并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 日、2017 年 9 月办理离职。前述两位人员的任职期间的职务为普 通员工。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邵俪黎、曾成玉、郑慧芳、翁柯峰不是 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与泰翔投资等 5 家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你公司存在将大额资金转入公司员工个人账户,员工个人以买房名义将 资金现金取出的情况,请逐笔列示上述转账、资金取现情况,说明转账、取现的 原因及用途。 回复: 公司上述资金路径均用于支付相关借款利息。 鉴于经营实际和融资方案需求,公司为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和项目开发,存在 向部分社会主体获得借款的情况。部分资方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利息。结合资方 的需求以及公司提现的便利性,公司将利息款项转至员工个人账户,再由员工以 买房名义提现后,将现金在双方当面鉴证下交由资方。 (1)2021 年 5 月 21 日向 A 借款 2.5 亿,借款期间利息通过公司转至员工个 人账户取现给资方。 (2)2021 年 6 月 11 日向 B 借款 2 亿,借款期间利息通过公司转至员工个人 账户取现给资方。2021 年 8 月 03 日向 C 借款 1 亿,借款期间利息通过公司转至 员工个人账户取现给资方。 (3)2021 年 6 月 18 日向 D 借款 2 亿,借款期间利息通过公司转至员工个人 账户取现给资方。 6/8 2021 年 9 月 1 日向 E 借款 1 亿,借款期间利息通过公司转至员工个人账户 取现给资方。 (4)2021 年 6 月 21 日分别向 F 借款 0.8 亿,借款期间利息通过公司转至员 工个人账户取现给资方。 (5)2021 年 11 月 11 日向 G 个人借款 0.5 亿,借款期间利息通过公司转至 员工个人账户取现给资方。 经公司自查,上述出借方 ABCDEFG 从事向融资方提供资金周转业务,均为与 公司无关联的独立第三方。 三、你公司个别高管存在多次单笔大额报销,请详细说明并逐笔列示报销资 金用途。 回复: 公司高管主要分管公司营销、项目发展、公司财务、资金等经营工作,其大 额报销主要系公司业务招待性等支出。报销的发票存在因未能获取相应发票而通 过其他发票进行费用报销的情况。明细如下: 发票日期 金额(万元) 用途 2021 年 1 月 12.00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2 月 56.70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3 月 133.34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4 月 110.43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6 月 112.04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6 月 0.24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7 月 0.12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10 月 2.14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11 月 0.86 招待性支出 2021 年 12 月 85.81 招待性支出 根据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所有费用报销的真实性由报销人负责、 由相关审核部门审核。个别高管的单笔大额费用报销亦遵循此规定,上述报销均 经相关部门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费用报销流程。 四、本公告释义: 公司、本公司、宋都股份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泰翔投资 指 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强贸易 指 杭州泰强贸易有限公司 大运盈通 指 大运盈通(杭州)实业有限公司 7/8 梧都贸易 指 杭州梧都贸易有限公司 泰雄管理 指 杭州泰雄管理有限公司 宋都控股、公司控股股东 指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董监高 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SH 融资 指 SH 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溧阳宋都 指 溧阳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澜都房产 指 杭州澜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舟山颂都 指 舟山颂都置业有限公司 禹翔房产 指 杭州禹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淮安和都 指 淮安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佳讯贸易 指 杭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 南京和都 指 南京和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宋都供应链 指 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惠都 指 南京惠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悦郡 指 合肥悦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永都 指 上海永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NT 二建 指 JSNT 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SF 建设 指 ZJSF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金所 指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1 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