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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福医药: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2019-01-30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人福医药集团股
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
利于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
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
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获宝     何其生   王学恭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