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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福医药: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30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上午 10:0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现
任独立董事,我们就该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
    我们认为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获宝、王学恭、何其生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