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做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表决。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1、在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人数范围
内,按照拟选任人数进行提名;
2、非职工代表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
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1 新增条款
3、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名。
4、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名。
5、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
2 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 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
束后 1 个月内就任。 后立即就任。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七条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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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
除其职务。 前,原选举组织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本公司董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本公司董事会
事会可以由 1 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 可以由 1 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中的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
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进入董事会。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4 成,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
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会会议应当提前 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情况 会会议应当至少提前 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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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发出会 情况紧急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发
议通知。 出会议通知。
备注:
1、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将新增一条,总条款数由二百二十九条增至二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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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全文条款的序号进行相应调整。
2、将《公司章程》中部分文字和数字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
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