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信股份:组织架构管理制度2019-02-1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架构管理,优化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组织架构
管理工作。其内部组织架构的设置,根据各自的企业性质、规模、业务等,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整体安排设置。


                          第二章 公司组织架构
    第三条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各层级职能机构。
    第四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五条 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
行其相关权限。
    第六条 监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
行其相关权限。
    第七条 经理层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按《公司章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九条 公司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由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和《岗(职)位说
明书》等相关文件确定。


                       第三章 组织架构运行机制
    第十条 公司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岗(职)位说明书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
文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不定期梳理组织架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不定期
对组织架构设计中是否存在职能交叉、缺失进行评估,对组织架构运行效率和效
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时,公司
充分听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进行决策审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
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约束。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