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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信: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0-07-0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对公司关于提名王伟先生、杨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王伟先生、杨国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王伟先生、杨国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本次公司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王伟先生、杨国强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
                                               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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