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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7-2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
    公司本次聘任林泽杭先生为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
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林泽杭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
    公司本次聘任陈旭先生为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
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陈旭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
                                              2020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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