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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信:*ST博信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4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414 号)(以下
简称“二次问询函”),要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于 10 个交易日内对《二次问询函》
所述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公司年报审
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二次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会计师已基本完成《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工
作,但目前仍有部分事项的回复需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延期
5 个交易日回复《二次问询函》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
示,详见《*ST 博信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2-036),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1.11 规定:“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
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
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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