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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堂: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1  

						证券代码:600090             股票简称:同济堂             编号:2017-01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收到有
效表决票 9 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聘任李亚骏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亚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2017 年 3 月 10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同济堂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资金需求,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
高效筹措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17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0 亿元的担保。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办理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或担保协议在内的一切相关法律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同济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