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7-03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概述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发生全面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财政部会计司财会便(2009)17 号《关于非上市公
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构成反向购买,为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
求,公司统一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并进行变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原对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现对应收款项中的
关联方款项变更为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对应收
保证金、押金等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为 5%。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合并报表上年比较数为购买方同济堂医
药数据,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 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2016 年 6 月 1 日起
2.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折旧年限(年)及年折旧率(%)。
3.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方法比较
(1)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比较表
变更前比例 变更后
账龄 类别
上市公司 同济堂医药 比例
0 至 6 个月 5% 0.50% 0 至 6 个月 0.50%
7 至 12 个月(含 1 年) 5% 5% 7 至 12 个月(含 1 年) 5%
1至2年 10% 10%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100% 3至4年 100%
4至5年 80% 100% 4至5年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5 年以上 100%
(2)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比较表
变更前比例 变更后比
账龄 类别
上市公司 同济堂医药 例
0 至 6 个月 5% 0.50% 0 至 6 个月 0.50%
7 至 12 个月(含 1 年) 5% 5% 7 至 12 个月(含 1 年) 5%
1至2年 10% 10%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100% 3至4年 100%
4至5年 80% 100% 4至5年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5 年以上 100%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折旧年限(年)及年折旧率(%)变更比较
表
变更前折旧年限(年) 变更后折旧 变更前年折旧率(%) 变更后年折
类别
上市公司 同济堂医药 年限(年) 上市公司 同济堂医药 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10--50 10-50 4.75-3.17 9.5-1.9 9.5-1.9
机器设备 7--30 8--12 7--30 13.57-3.4 11.88-7.92 13.57-3.4
运输设备 5--10 5--10 5--10 19-9.5 19-9.5 19-9.5
电子及其他设备 4--14 3--8 3--14 31.66-6.79 31.67-11.88 31.67-6.79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合并报表上年比较数为购买方同济堂医药
数据,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各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对本期净利润影响数为增加 24,629.13 元。
三、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 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此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
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
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 监事会意见
此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
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