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 发生全面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以及财政部会计司财会便(2009)17 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 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反向购买,为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要求,公司统一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并进行变更。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的意见:此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