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说明2017-08-2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进行了修订,
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财会[2017]15 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务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同
时废止。
(二)主要变化点:
新准则规定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
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
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
”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
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
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执行
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此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
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