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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堂:职工代表大会决议2017-12-3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2017 年 12 月 29 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次大会就员
工持股计划事宜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中的资金来源和担保方面难以做出符合各方要求的安排,导致集合信
托计划合同细节及关键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对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同意终止股份回购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决议。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签
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