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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堂: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2018-11-2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预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
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推动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价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 5 亿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
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金鑫       王锦霞           廖圣林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