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针对公司收购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60%股权,拓展了公司在 四川地区的业务,符合公司“三线一带”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履行了 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进行 评估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 独立董事: 张金鑫 王锦霞 廖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