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2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
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同济堂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
订)(财会〔2019〕8 号);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
策内容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
项的公告》(〔2020〕22 号)规定,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的,可以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披露的内容及格式
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
特别规定》执行。公司 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同济堂 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