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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堂: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3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
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2019 修订)等文件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求境内
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
入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2、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3、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
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
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
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
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
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
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
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
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
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终止时点进行了明确;
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
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

    3、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2019 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对“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
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
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
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
年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
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
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