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4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9年度审计
期间,经自查发现,并与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济堂控股”)核实确认,在2019年度期间,曾发生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同济堂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33.14%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卓健投资持有本
公司2.57%的股份、通过德瑞万丰控制的嘉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7.67%的股份,
合计持有本公司43.3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同济堂控股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科技”)
及控股孙公司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国旅”,同济堂控
股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济堂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之关联公司。
二、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2019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同济堂科技、海
洋国旅通过供应商及其他非关联方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共计104,712.57万元(其
中104,568.53万元,同济堂科技26.04万元,海洋国旅118万元)(均不含利息)。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7%。
三、控股股东还款措施
公司经自查发现并确认同济堂控股资金占用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
极与同济堂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张美华、李青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
案,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同济堂控股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如下:
1、偿债安排:
(1)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同济堂控股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
于其占用资金总额的 20%(即人民币 20,913.71 万元);
(2)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同济堂控股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
于其占用资金总额的 50%(即人民币 52,284.27 万元);
(3)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同济堂控股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并为上述关
联方代偿全部占用资金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全部资金占用期
间利息。
2、为了确保本债务偿还计划承诺书的实施以及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同济堂控股特别作出如下保证:
①必要时将使用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资产作为担保物,并依法履行全
部的评估、审计和披露程序(如有),如因债务偿还造成公司任何损失的,则同
济堂控股予以足额赔偿;并履行公司所要求相应的担保手续,如不能如期以现金
偿还的,同济堂控股同意变卖担保物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资金;
②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的约定,按约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如未能按照本承诺
书履行的,则同济堂控股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赔偿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
失;
③承诺未来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利用自身的决策和控制优势,
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行为,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
④向公司作出的所有承诺和保证均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2、控股股东上述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济堂控股及张美华、李青向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诚恳致歉,认真吸取教训,并保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公司整改措施
就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人员
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
1、积极督促同济堂控股按期归还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
益。
2、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执行,防止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况再度发生。
3、组织公司管理层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和守法合规意识。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对同济堂控股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