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堂:同济堂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0-07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 4.53%股份的股东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2020 年 10 月 2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建金”)根据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发布的公告,因工
作变动需要,李青辞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魏军
桥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拟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李青、魏军桥辞职后空缺的董事席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新疆同济
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
临时提案的内容。另外,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规定,盛世建金作为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收到股东盛世建金发来的《提案函》,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核实,盛世
建金持有公司 4.53%股份,属于持有 3%以上股份股东,其有权利于公司股东大
会召开十日前向董事会书面递交临时提案;议案 1《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董事会同意将议案 1《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议案 2《关
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仇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0 月出生,学士学位。
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安邦咨询公司,担任研究部证券分析员;
2001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就职于国世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金融部主管
/金融部投资总监;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2 月,就职于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本管理部经理;2012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盛世景资产管
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任资产管理部总监。
仇雷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
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仇雷先生未持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珍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位。
201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5 年担任金融市场部副总
经理至今。
胡珍全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胡珍全先生未持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