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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4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 济堂股票终止上市相
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31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
报告,公司股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公司年审会计师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联
创立信)出具 2021 年审计情况的说明,称公司与联创立信于 2022 年 4 月 5 日签
署审计业务约定书,鉴于签约时间至法定报告日间隔较短,结合*ST 济堂年报审
计流程和工作量,年审会计师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履行完审计程序。

    本所将在公司触及第 9.3.11 条规定情形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
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根据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1 年审计情况的说明,公司迟至 4 月 5 日
才与会计师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时间不足,是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按期完
成审计程序的原因,公司年报因此未按期披露。你公司应当深入查找未能及时聘
请会计师的原因,充分揭示未能按期披露年报的实际情况,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
有关工作。

    二、前期,因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经停牌,本次
公司又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6 条等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
终止上市。本所已经发出财务类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
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五、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
好沟通解释工作。

    六、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
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
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8 款的规定,“本所作出强制
终止上市决定前,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听证”,公司将积极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行使听证权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