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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高科: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0-04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
                               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 年 8 月 12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5          哈高科           2020/8/5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冯雁
2. 取消议案原因
   独立董事候选人冯雁女士,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故公司董事会撤销对冯雁女士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
的关于提名冯雁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取消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00 项《关于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中第 3.02 项《独立董事候选人冯雁》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 提案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单独持有公司 63.90%股份的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列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程,并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昆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周昆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候选人简历
如下:
       周昆,197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
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历任微软亚
洲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员和研究主管,现任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
授,浙江大学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周昆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认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周昆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周昆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事项外,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告的原
   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8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公司五
   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8 月 12 日
                      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2.01    董事候选人史建明                                    √
2.02    董事候选人蒋军                                      √
2.03   董事候选人许长安                                       √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华                                     √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昆                                     √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监事候选人汪勤                                         √
4.02   监事候选人李景生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 1-2,3.0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 项议
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第 3.02 项议案为新湖控股有
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董事候选人史建明
2.02          董事候选人蒋军
2.03          董事候选人许长安
3.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华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昆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4.01          监事候选人汪勤
4.02          监事候选人李景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