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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08-08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

                   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史建明                     马 昆                      黄海伦




     韩东平                    何慧梅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目 录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1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7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21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4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备查地点....................................................................................................... 29




                                                                 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哈高科/上市公司/本公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发行人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本报告书               指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新湖集团               指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控股               指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标的公司      指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湘财证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99.7273%的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本次交易中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
《认购邀请书》         指
                            请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购邀请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
《申购报价单》         指
                            价单》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申
《追加申购报价单》     指
                            购报价单》
银河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主承销商)
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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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哈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新湖集团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哈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

     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等规定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补充协议(一)》的约定,对于国有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情况,其各自同意由国
家电网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国家电网已完成资产
评估报告备案工作;

     5、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哈高科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获得哈高科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7、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湖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029 号),核准本次购买资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哈高科成为湘财证券
控股股东、依法受让湘财证券 99.7273%的股份等事项。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0 年 7 月 23 日,本次配套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主承销
商的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户的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7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2-31 号),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 12 时
止,主承销商为本次配套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配套发行


                                             4
股票认购的 13 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认购 106,496,266 股,应缴存资金
人民币 999,999,937.74 元,实际缴存资金人民币 999,999,937.74 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付至公司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7 月 2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02-30 号),截止 2020 年 7 月 24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 999,999,937.7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6,069,999.25 元后,加回本次发行
费用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 909,622.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4,839,561.09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496,26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为人民币 878,343,295.09 元。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伟亮、俞剑龙、朱清尧、上海银叶投资有
限公司、孙维礼、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13 名投资者。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
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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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
低于 9.39 元/股。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39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106,496,266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999,999,937.74 元。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本次发
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配售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862,619        101,999,992.41
 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3      林伟亮                                        5,324,813          49,999,994.07
 4      俞剑龙                                       10,649,600          99,999,744.00
 5      朱清尧                                        5,431,842          51,004,996.38
 6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5,336,230          50,107,199.70
 7      孙维礼                                        5,371,671          50,439,990.69
 8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389,776          59,999,996.64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41,746          67,999,994.94
 11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12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519,701          79,999,992.39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393,829        238,448,054.31
                    合计                            106,496,266        999,999,937.74

       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安信证券定发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安信证券定发宝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定发宝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安信证券定臻宝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安信证券定臻宝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
序号             认购对象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安信资管定臻宝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安信资管定臻宝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 36 号资管产品
 3     林伟亮                       自有资金
 4     俞剑龙                       自有资金
 5     朱清尧                       自有资金
 6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银叶宏观配置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孙维礼                       自有资金
 8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泉致远 3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财通基金玉泉 89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证大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言诺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11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郝慧
                                    财通基金玉泉慧智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理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8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9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1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FOF)
                                    兴全-展鸿特定策略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安信证券多策略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信祺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展鸿特定策略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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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
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
符,发行对象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之
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哈高科以电子邮件和邮寄的方式向 84 名符合条件的特
定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上述特定投资者包括
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股东名册中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外的前 20 名股东、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询价对象规定条件的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向
发行人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29 名认购意向投资者。

    因首轮报价有效认购金额尚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的总额,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协商后,决定对认购不足的部分进行追加认购。银河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向首轮认购中已获配投资者、至申购日(2020 年 7 月 17 日)前已发送《认
购邀请书》的投资者以及本次启动追加发行前新增的 3 名个人投资者发送了《追
加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追加申购报价单》,继续征询追加认购意向。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申购报价情况

    2020 年 7 月 17 日 12:00-15: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发行人和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 13 份申购报价单。11 家申购对象均已按时足额
缴纳了保证金,另有 2 家为公募基金无需缴纳认购定金;申购对象中涉及私募投
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上述 13 份申购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
为有效报价,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8
                                   申购价格                        是否足额缴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                      申购金额(元)
                                    (元)                         纳保证金             效申购
 1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52      102,000,000.00            是             是
 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67       50,000,000.00            是             是
 3      林伟亮                        10.40       50,000,000.00            是             是
                                      10.01       99,970,871.00
 4      俞剑龙                         9.60       99,980,160.00            是             是
                                       9.39       99,999,744.00
                                      10.01       51,000,000.00
 5      朱清尧                         9.70       51,003,000.00            是             是
                                       9.39       51,005,000.00
                                      10.01       50,050,000.00
 6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9.59       50,059,800.00            是             是
                                       9.49       50,107,200.00
 7      孙维礼                         9.70       50,440,000.00            是             是
 8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61       60,000,000.00            是             是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1       50,000,000.00            是             是
                                       9.58       53,000,000.0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0       58,000,000.00            -              是
                                       9.41       68,000,000.00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
 11                                    9.53       50,000,000.00            是             是
        公司
 12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51       80,000,000.00            是             是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9       74,500,000.00            -              是
                     合计                        836,051,944.00

       2、追加发行情况

       2020 年 7 月 21 日 13:00-16:00,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
供了全部申购文件。8 家新增申购对象均已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另外 1 家新
增申购对象为公募基金无需缴纳认购定金,其余 6 家申购对象为首轮发行已获配
投资者无需缴纳认购定金;新增申购对象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
上述 15 份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报价,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足    是否
序                                           申购价格
                    申购对象                             申购金额(元)        额缴纳    有效
号                                            (元)
                                                                               保证金    申购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9    163,948,056.00         -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9    163,948,056.00         -        是
3      关升兰                                     9.39     60,000,000.00         是       是


                                         9
4      吴立春                                         9.39      50,000,000.00     是        是
5      俞剑龙                                         9.39      49,999,872.00     -         是
6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39      30,000,000.00     -         是
7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9.39      21,000,000.00     是        是
8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39      20,000,000.00     是        是
9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39      20,000,000.00     是        是
10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39      10,000,000.00     -         是
       上海劢心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11                                                    9.39      10,000,000.00     是        是
       合伙)
12     周雪钦                                         9.39      10,000,000.00     是        是
13     孙维礼                                         9.39       8,000,000.00     -         是
14     江苏江南电机有限公司                           9.39       5,000,000.00     是        是
15     朱清尧                                         9.39       3,000,000.00     -         是
                         合计                                  624,895,984.00

       (三)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本次《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
售数量的确定原则,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 9.39 元/股,最终配售对象共计 13
名,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方案及贵会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数
为 106,496,26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37.74 元,最终配售结果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1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862,619     101,999,992.41        6 个月
 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6 个月
 3      林伟亮                                     5,324,813      49,999,994.07        6 个月
 4      俞剑龙                                    10,649,600      99,999,744.00        6 个月
 5      朱清尧                                     5,431,842      51,004,996.38        6 个月
 6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5,336,230      50,107,199.70        6 个月
 7      孙维礼                                     5,371,671      50,439,990.69        6 个月
 8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389,776      59,999,996.64        6 个月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6 个月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41,746      67,999,994.94        6 个月
 11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324,813      49,999,994.07        6 个月
 12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519,701      79,999,992.39        6 个月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393,829     238,448,054.31        6 个月
                 合计                         106,496,266        999,999,937.74


       综上,本次发行对象家数为 13 家,不超过 35 家;发行股数为 106,496,266
股,不超过 108,379,069 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37.74 元,不超过 100,000

                                             10
万元。本次发行数量和实际筹资额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06,496,266 股,发行对象为安信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伟亮、俞剑龙、朱清尧、上海银叶投资
有限公司、孙维礼、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13 名,具体情况如下:

    1、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21A082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7A02、
27B02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10,862,619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2、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2750044K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488 号 42-43 楼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


                                   11
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324,813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3、林伟亮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澄华街道

    身份证号:44052019720215****

    认购数量:5,324,813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4、俞剑龙

    住所: 浙江省绍兴县马鞍镇国庆村

    身份证号:33062119760207****

    认购数量:10,649,600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5、朱清尧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身份证号:33062119621212****

    认购数量:5,431,842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6、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8545723X8



                                   12
   注册资本:11,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 5 层 501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336,230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7、孙维礼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

   身份证号:63010219421231****

   认购数量:5,371,671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8、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9JK85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78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389,776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13
    注册资本: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须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324,813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7,241,746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11、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1123833L

    注册资本:1866.666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88
楼 01



                                     14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管理及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仅限公司自用)。

    认购数量:5,324,813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12、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58575400XD

    注册资本: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 7 幢 2 单元 13 层 4 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
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保险资产管理);资本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
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
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认购数量:8,519,701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人民币

                                      15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25,393,829 股

    限售期限: 6 个月

       (五)发行对象的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林伟亮、俞剑龙、朱清尧、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孙维礼、上海宁泉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 13 名投资者,均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符合相关条件的自然人,具有认购本次
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未超过三十五名。

       2、关联关系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
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
情形。上述获配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

    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3、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16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林伟亮、俞剑龙、朱清尧、孙维礼均为个人投资者,
其认购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
形,因此无需私募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
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
需私募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管理
计划或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上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
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上述机构及人员控制的关联方。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及上述机构及人员控制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认购。上述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史建明

    电话:0451-84346722

    传真:0451-84346722


                                   17
联系人:黄海伦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21-60870878

传真:021-60870879

项目经办人:何声焘、彭强、汤宁、姚召五、盖鑫

(三)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8 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高怡敏、黄任重、刘宁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负责人:曹国强

联系电话:0731-85179801

传真:0731-85179801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永利、张笑



                               18
(五)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负责人:曹国强

联系电话:0731-85179801

传真:0731-85179801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永利、张笑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数为 2,575,494,028 股,本次发行
前,截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在中登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登记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新湖控股                             1,645,763,419        63.90%
   2      国网英大                               346,372,245        13.45%
   3      新湖中宝                                79,584,348         3.09%
   4      新湖集团                                58,094,308         2.26%
   5      山西和信                                45,686,938          1.77%
   6      华升集团                                24,113,019          0.94%
   7      华升股份                                21,902,639          0.85%
   8      电广传媒                                21,707,746          0.84%
   9      徐琦                                    18,000,000          0.70%
   10     钢研科技                                11,713,924          0.4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前十
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新湖控股                             1,645,763,419         61.36%
    2     国网英大                               346,372,245         12.91%
    3     新湖中宝                                79,584,348          2.97%
    4     新湖集团                                58,094,308          2.17%
    5     山西和信                                45,686,938          1.70%
    6     华升集团                                24,113,019          0.90%
    7     华升股份                                21,902,639          0.82%
    8     电广传媒                                21,707,746          0.81%
    9     钢研科技                                11,713,924          0.44%
    10    俞剑龙                                  10,649,600          0.40%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总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361,263,565     14.03%               -    361,263,565      13.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4,230,463       85.97%    106,496,266    2,320,726,729     86.53%
股份总数         2,575,494,028       100.00%   106,496,266    2,681,990,294     100.00%

    (二)资产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
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业务结构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后,
全部用于向湘财证券增资。通过向湘财证券增资,可以增强净资本实力,优化业
务结构、加快业务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改善风险控制
指标,有效缓解各项业务特别是创新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

    (四)公司治理、高管人员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
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湖控股,黄伟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21
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将仍然保持原有法人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
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哈高科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会议提名史建明先生、蒋军先生、许长安先生、程
华女士、冯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程华女士、冯雁女士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冯雁女士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提名
周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列
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并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哈高科此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哈高科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汪勤先生、李景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哈高科此次监事会换届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哈高科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王锦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除上述人员变动外,哈高科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
形。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22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程参与了哈高科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
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本
次认购对象的管理计划或投资基金等产品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
记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哈高科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
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24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对《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
 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姚召五            盖鑫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何声焘           彭强               汤宁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高怡敏                 黄任重            刘   宁




    单位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王 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6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永利                张    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7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永利                张    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
湖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2、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书》;

    4、审计机构出具的《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本次新增股份登记证
明文件;

    6、《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其他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报纸或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电话: 0451-84346722

    传真:0451-84348057

    联系人:王江风


                                  29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