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独立意见 作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蒋军先生、黄海伦女士、詹超先生、孙景双先生均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曾因违反《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受 到惩戒的情形。 同意聘任蒋军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黄海伦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副总裁,同意聘任詹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裁,同 意聘任孙景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签名: 独立董事: 程 华 周 昆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