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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财股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2020-09-30  

                               湘财股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新湖集团持有的大智慧 298,155,000 股(占大智慧总股本的 15%)无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本次
交易的评估机构。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
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预估方法和预
估目的的相关性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其自身及各
自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等,除业务关系外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
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相关评估工作的独立
性。
    上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
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
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本
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
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一致。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
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根据
评估结果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且不低于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大智慧股票大宗
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情形。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