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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出售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20-12-0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

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湘财股份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对

湘财股份出售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独立、审慎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资料,并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背景信息前提下,针对相关

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

可。

    2、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是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评估
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重要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参数具备合理性,评估结论具备合理

性。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适当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股东的利益。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青岛临港置

业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华              周昆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