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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 年 3 月注册成
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完成脱钩改
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四层,在长春、
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
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中准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

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 80 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
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
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
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
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 1,100 人,其中合伙人 50
人,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 2020 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09 名,其中超
                                    1
过 200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4 亿元,总计

为 1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 3,561.55 万元。中准具有上
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1 家)、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家)、金融证券业(2 家)、商务服务
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 134.6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历年来在
执业中未发生因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
下:

类型      2018         2019        2020       备注
行政    责令改    警示函 3    警示函 1    (1)2018 年 9 月 20 日北京品今资

监管    正1次     次          次          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国证
措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5 号《关
                                          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注册会计师臧德盛、张晓
                                          雪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
                                          (2)2019 年 2 月 11 日北京嘉寓门
                                          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 号《关
                                          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健、王霞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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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 年 10 月 24 日哈尔滨工
                       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9〕27 号《关于对中准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计师赵德权、徐运生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4)2019 年 11 月 27 日上海龙韵
                       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资
                       金占用专项审核项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9〕180 号《关于
                       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

                       (5)2020 年 12 月 14 日,由于在北
                       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准审 字
                       〔2020〕1136 号)和北京休恩博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审
                       计项目(中准审字〔2020〕1134 号)
                       执业中存在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

                       册会计师王健、王霞、田雍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自律
监管   0   0   0           ——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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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伟,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 年
开始在中准执业,2004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过 2019 年湘财
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拥有 25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
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刘飞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1 年
开始在中准执业,2020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 7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
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2003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 12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情况
    由于公司 2020 年度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规模增加,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范围扩大、工作量增加,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年报审计费用由 2020 年度
40 万元调增至 2021 年度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由 2020 年度 18 万元
调增至 2021 年度 25 万元。
    二、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准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具有专业胜任能

                                    4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能够胜任 2021 年
度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准是一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准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
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准是一家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中准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准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