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3-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云南云
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云天化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参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有效提升融资效率,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参股子公司内蒙古大地云天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云天”)向金融机构申请 1.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期限 1 年,并申请由股东方对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大地云天 40%的股权,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远通”)持有大地云天 40%的股权,云南沃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沃加农业”)持有大地云天 20%的股权。公司拟按 40%的持股比例为大地云天提
供 0.6 亿元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北京远通为大地云天提供 0.9 亿元连带责任信
用担保,沃加农业按照持股比例向北京远通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董事钟德红先生担任大地云天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师永林先生担任大地
云天董事、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
项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德红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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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4 亿元
法定代表人:孙秋文
注册地址:内蒙古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肥料产品、钛产品、正磷酸、氟硅酸生产、销售及生
产过程副产品的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上述
产品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的经营、进出口(国家限制
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对外投资等。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16,000 40%
2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16,000 40%
3 云南沃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000 20%
合计 40,000 100%
(三)财务数据
大地云天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3,107.98 180,738.33
负债总额 113,115.53 121,330.65
净资产 49,992.46 59,407.68
资产负债率 69.35% 67.13%
期间 2019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 1-9 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3,154.82 144,4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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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11,098.69 10,917.59
净利润 9,414.53 9,279.9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按 40%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大地云天在金融机构的 1.5 亿元流动资金贷
款提供 6,000 万元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大地云天各股东均不收
取担保费。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云天化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13,431.58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 956,067.58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云天化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231.48%和 218.3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融
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按持股比
例向参股公司大地云天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大地云天其他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
比例提供了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各股东均不收取担保费用。该担保风险可控,有
利于确保大地云天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大地云天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
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关联担保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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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有助于提升担保单位融资效率,保障正常
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对云天化上述对外担保
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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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铁柱 刘永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