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董事会《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采购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实施 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事项。 独立董事:李红斌、郭鹏飞、王楠、罗焕塔 2022 年 5 月 1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