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9-01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
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了
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关于公司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
会、中国证监会等国家监管机构的有规定,其中各项金融服务交易价格
按照“公允、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有利于公司持续拓展融资渠
道,降低融资成本,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条件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对
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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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公司
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该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郭鹏飞、王楠、罗焕塔、吴昊旻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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