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YUNTIANHUA CO.,LTD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增加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9 2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 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一)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二)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一)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 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现场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三)将现场表决结果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四)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表决结果。 3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 签字。 (七)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4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增加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氟磷电子”)的项目贷款融资业务新增 0.98 亿元担保额度,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氟磷电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氟 磷电子 51%股权,公司持有氟磷电子 49%股权。为支持参股公司的发 展,保证参股公司项目顺利推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在综合分 析参股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拟对氟磷 电子新增 2 亿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多氟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按 51%持股比例为其提供 1.02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 按 49%持股比例为其提供 0.98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已批准 本次拟新增担 新增后总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度 保额度 额度 云天化股份 氟磷电子 1.7248 0.98 2.7048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各股东均不收取担 保费。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5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名称: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3 亿元人民币,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51%,公司持股 49%,为公司参股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正彦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金磷路云南天安化工有 限公司厂区内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基础化学原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其他专用化学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氟磷电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1,541 万 元,净资产 19,930 万元,净利润-81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氟磷电子经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60,702 万元,净资产 29,743 万元,净利润-195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氟磷电子新增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参股公司发 展,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 参股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 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6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新增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已履行了相 应的审议程序,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各股东方均按持股比例进 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氟磷电子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 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表决程 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持 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氟磷电子提供 0.98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市公司新 增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有利于 参股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对云天化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此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参股公司在银行机构的长期项目贷款,有利于 参股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八、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41,567.22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1,007,942.97 万 7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1.98% 和 98.68%;无逾期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8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 24 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持有的 1,139,154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的程序及授予情况 1.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办公网络进行了公示。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 9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情况说明》。 4.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 到《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批复》(云国资分配〔2018〕354 号),云南省国资委原则同 意公司按所报《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股权激励,原则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首次授予 930 名激励对象 106,295,800 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 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授予价格为 2.62 元人民币/股。 8.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授予 47 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 4,759,8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授予价格:2.62 元人民 10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币/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33%,加上首次 实际授予部分,公司总授予限制性股票 111,055,600 股,占首次授予 前公司总股本的 8.40%。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历次回购注销情况 1.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 日,对 15 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1,658,800 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施回购注销。 3.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4.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9 月 22 日,对 42 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4,859,4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施回购注销。 5.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6.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17,592 股。 7.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8.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1 月 10 日,对 2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1,502,906 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施回购注销。 以上合计,公司已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票8,104,962股,回购注销 预留部分授予股票633,736股。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2021 年 1 月 27 日,对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达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进行解锁暨上市流 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70 人,解除限售股票总 股数 39,770,728 股。 3.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12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2022 年 1 月 17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股票 数量 29,155,47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 2,055,580 股,合计解除限售股票总股数为 31,211,05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截至目前,除第一批、第二 批、第三批、第四批回购外,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 18 人因工作变动、个人原因辞职、解除劳动关系、退休、内退、死亡等 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上述 1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1,076,46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 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在该 解除限售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C), 则公司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20%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在该解除限售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不合格(D),则公司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 售额度,100%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021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的 1 人,回 购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股票的 100%;考核结 果为需改进(C)的 4 人,回购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或 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股票的 20%;1 人因 2020 年考核结果为需改进(C),公司应予补充回购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股票 2,484 股。公司应对 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62,694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3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 2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1,139,154 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 关系,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 价格孰低原则回购注销;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未解锁部分按照降职或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原授予股票数量 与调整后差额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死亡、 内退以及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不在公司内任职等原因不再属于 激励范围等情形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日对应的 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C),则公司对该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能解除限售额度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在该解除限售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D),则公司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额 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注销。 因此,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4 人、免职的 1 人,以 及按考核结果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的 6 人,共计 11 人持有的 336,744 股,按授予价格 2.62 元/股回购注销获授股票。 因退休、内退、死亡、调出公司共计 13 人持有的 802,410 股,按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62 元/股 +2.62 元/股×2.75%/365×实际持股天数(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 款年利率为 2.75%,满三年不足四年的按三年计算)。实际持股天数 自授予登记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批准回购事项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139,154股,占本 14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62%。 (四)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 2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3 万元。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1,335,124 -1,139,154 120,195,9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4,558,117 0 1,714,558,117 股份总数 1,835,893,241 -1,139,154 1,834,754,087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 实施。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涉及的激励对象 名单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上 15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