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11-1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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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1-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30 令)及《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募集
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云
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9 号),公司获准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27,774,961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61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229,096.6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32,624,760.74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7,604,335.8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KMAA10047)。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疆云聚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
云聚天”)、天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驰物流”)、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安化工”)、云南云天化红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磷化工”)分
别在中国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本次 A 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和建设银行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昆明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及中信
证券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昆明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与天安化工、中信证券、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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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 1:2021 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置换金
额详见本报告“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 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变更为“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
驱体项目”,详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注 3: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项目已于 2022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 34,016.48 万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等。
注 4:10 万吨/年设施农业用水溶性磷酸一铵技改工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募
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公司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对于
可研报告中原计划新建磷酸净化罐区使用的是二期 30 万吨磷酸装置浓酸储槽作为净化酸槽,此外,
公司尚有部分尾款未进行支付以及公司在建设募投项目中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导致募集资金
未使用完毕。
注 5:募集后承诺投资合计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合计金额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注 6:项目剩余未使用资金与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额 1,357.06 万元为账户利息收入与
手续费支出的差额导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 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变更为“10 万吨/年
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云聚天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安化工,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5,860.25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55.71%,变更用于天安化工“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以公
司自筹资金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将存放于天安化工在中
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35678679480。
因原募投项目属于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两高”项目,实施进度具有不确定性,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利益,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6 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变更为“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项目”,实施主体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云聚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云聚天”)变更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号)。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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