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1-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云天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云天化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核准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069 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27,774,961 股新股。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229,096.6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624,760.74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7,604,335.8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
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 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变更为
“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项目”,将“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12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详见公司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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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 号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
使用进展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达到预 截至 2022 年 12 募集资
募集资金 拟投入
序号 投资金额 定可使用状态 月 31 日募集资金 金投入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时间 实际投入情况 进度
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
1 136,588.00 105,860.25 81,861.68 77.33%
前驱体项目
2022 年 12 月
氟 资 源综 合利 用技 术
2 7,730.20 5,653.61 3,447.06 60.97%
改造项目
注:
(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2)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项目”主体项目已于 2022 年 8 月底完成主体
工程建设,并产出合格产品,2022 年 9 月项目进入试生产、产能提升及收尾建设阶
段。“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主体装置,正在联动试车,
项目进入试生产及收尾建设阶段。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辅助
工程、设备优化调试等工作进度受到较大影响,项目竣工验收、性能考核等工作有所
延缓。
为更好地把控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1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
前驱体项目”和“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3 月底。未来,公司将加快相关项目的收尾工作,加快推进
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有效提升项目产能发挥,确保项目于
2023 年 3 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募投延期未改变项目的
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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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
该部分募投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不存在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
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公
司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正积极推进产能提升、性能考核、项目验收等工作。公
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
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
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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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铁柱 刘永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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