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3-15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就本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关于收购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
们提前对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近几年经营情况与交易内容进行
了事先了解和审查,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化肥板块战略布局。该关联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主营业务进行的战略布局,有助于提升公
司资源配置能力和化肥板块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董事会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受让云南友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受让股权,是为推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建设需要,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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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型升级战略布局。本次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
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准则,定价公允、合理。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签订合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签订《合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交易双方加强合作,合力
推进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需要,协议内容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
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郭鹏飞、王楠、罗焕塔、吴昊旻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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