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 昭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发展集团”)和镇雄工 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镇雄工投”)签订合资合同, 共同出资设立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云天化集团持股55%,公司持股35%, 昭通发展集团持股9%,镇雄工投持股1%。合资公司拟依法对云南省 镇雄县羊场—芒部磷矿区的冯家沟、祝家厂和庆坝村三个区块进行矿 产资源勘查,申请勘查许可证,并通过勘探、储量核实、环境影响评 价及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等,依法申请将勘查许可证转为采矿许可证。 合资公司依法取得探矿、采矿权后,将在昭通市镇雄县开发磷矿资源 和建设磷基新材料产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合资公司目前尚未获得相关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 矿权,前期涉及矿产资源勘查、采矿许可证申请等一系列工作。矿权 出让和办理程序受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及其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能否取得矿权以及取得矿权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在取得矿权后,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还须进一步办理安全、环保、 国土等各类审批手续,并投入相关产能建设,该矿产资源形成产能还 需要较长时间且具有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存在所在地化工园区规划 1 审批进度缓慢或无法通过审批的风险,以及项目所在地配套的道路、 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合资公司各 股东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共同协助合资公司 依法获取矿权、尽快完成化工园区的审批认定工作,积极争取配套支 持政策落地和其他各项支持政策,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保障项目的顺 利推进。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 3 次,累计金额 12.5 亿元。 一、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的资源掌控和布局能力,持续增强公司磷化工产业发 展能力和远期资源优势,公司拟与云天化集团、昭通发展集团和镇雄 工投共同出资设立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 公司”)。合资公司将依法对云南省镇雄县羊场—芒部磷矿区的冯家 沟、祝家厂和庆坝村三个区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申请勘查许可证, 并通过勘探、储量核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等,依法 申请将勘查许可证转为采矿许可证。合资公司依法取得探矿、采矿权 后,依托当地丰富的磷矿资源,在昭通市镇雄县开发磷矿资源和建设 磷化工新材料产业。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云天化集团持股 55%,现金 认缴出资 110,000 万元;公司持股 35%,现金认缴出资 70,000 万元; 昭通发展集团持股 9%,现金认缴出资 18,000 万元;镇雄工投持股 1%; 现金认缴出资 2,000 万元。首期实缴出资 5,000 万元,其中云天化集 团首期共出资 2,750 万元,公司首期出资 1,750 万元,昭通发展集团 首期出资 450 万元,镇雄工投首期出资 50 万元。各股东后续根据合 资公司实际运营及项目发展情况分期缴纳注册资本。本次出资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昭通发展集团、 2 镇雄工投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签订了《合资合同》。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段文瀚先生、潘明芳先生、郑谦 先生、谢华贵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云天化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须国有资产管理有权机构 审批。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 计发生 3 次,金额为 12.5 亿元(不含本次)。分别为: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联合 商务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公告:临 2022-038 号);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云 天化集团签署《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云天化集团拟以现金认购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 本数)(公司公告:临 2022-131 号),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控 股股东云天化集团签署《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公告:临 2023-020 号)。以上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情况 1.关联人关系介绍 3 云天化集团持有公司 38.1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关联法人关系。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学 注册资本:4,497,063,878 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3 月 18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000291991210H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 1417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及科技咨询服 务;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化工产 品、化肥、塑料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磷矿石,压缩气体和 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毒害品, 腐蚀品,化工设备;经营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等。 实际控制人:云南省国资委 云天化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计 10,455,934.70 9,393,748.00 负债合计 7,703,533.20 7,285,793.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2,401.50 2,107,954.50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77,705.32 8,201,422.52 利润总额 735,846.46 534,507.75 净利润 570,461.82 444,633.00 (二)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4 1. 昭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昭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兴平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 年 3 月 22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600216972212W 注册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年路 38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国有 企业改革中形成的各种债权、股权;经市政府同意的其它投资和经营。 实际控制人:云南省昭通市国资委 昭通发展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0,934 负债总额 424,703 净资产 1,106,231 2022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99 净利润 642 2. 镇雄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镇雄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剑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11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70832573295 注册地址: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原乌峰镇)环城东路下段(电 子商务和物流产业园)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 充装;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 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陆地管道运输;供应链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 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实际控制人:镇雄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镇雄工投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44.97 17,767.57 负债总额 3,985.52 4,335.96 净资产 11,759.46 13,431.61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25.39 1,040.85 净利润 -1,672.16 -873.07 3. 昭通发展集团、镇雄工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4. 昭通发展集团、镇雄工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该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与关联人共同 投资事项。交易标的为共同投资新设立合资公司。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 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6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经营范围:磷矿勘查、开采、生产及加工、销售,及磷系和氟系 产品的生产、销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经营化工产品、化 肥、塑料及其制品,磷矿、化工设备。出口化工产品、磷复肥、塑料 及其制品,化工设备。进口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压力容器、 工业气体、磷矿石加工。经营磷矿、煤炭、焦炭(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氨、磷酸、硫酸、黄磷、硝酸、非金属矿及制品(以上范围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范围以工商 登记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417号 乙方: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文瀚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417号 丙方:昭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兴平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年路38号 丁方:镇雄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剑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 (二)公司名称与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 7 记主管机关审核为准) 注册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三)本合同所述的探矿权是指依法对云南省镇雄县羊场—芒部 磷矿区的冯家沟、祝家厂和庆坝村三个区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勘 查许可证。采矿权是指公司通过勘探、储量核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编 制开发利用方案等,依法申请将勘查许可证转为采矿许可证。 (四)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出资各方认缴的出 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1.甲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5%; 2.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35%; 3.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 4.丁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 5.出资各方以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以认缴的出资比 例履行股东义务。 (五)出资方式与期限 1. 出资方式:甲方以现金人民币110,000万元作为出资;乙方以 现金人民币70,000万元作为出资;丙方以现金人民币18,000万元作为 出资;丁方以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出资。 2. 出资期限及金额:在公司成立(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后30日 内,由甲、乙、丙、丁四方按股比完成首期实缴出资5,000万元,其中 甲方首期共出资2,750万元,乙方首期出资1,750万元,丙方首期出资 450万元,丁方首期出资50万元。第二期出资额共95,000万元,于探矿 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乙、丙、丁四方按股比完成 实缴。第三期出资额共20,000万元,于矿产资源勘探合同签订后30日 内,由甲、乙、丙、丁四方按股比完成实缴。第四期出资额共80,000 万元,于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后30日内,由甲、乙、丙、丁四方按股比 8 完成实缴。甲、乙、丙、丁四方也可根据公司实际运营及项目发展需 要,经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可重新调整剩余出资额的分期缴纳时间及金 额。 (六)公司成立后,出资各方不得抽逃出资,未经另外三方事先 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合资公司中股权全部或部分质押 给任何第三方。 (七)在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 部分股权。出资方向出资方以外的人(出资人向其母公司、其母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除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 出资方人数过半数同意。出资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出 资方征求同意,其他出资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其他出资方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出资方 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出资方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出资方有优先购 买权。两个以上出资方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 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方受让股权时,须在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中承诺保证履行和承 担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所确定的出资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出资方 可以向其母公司、其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 其他出资方放弃优先购买权,但需就转让事项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 通知方式告知其他出资方,其他出资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回复。 (八)出资各方同意,公司在取得采矿权证前,丙、丁方可以通 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增加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丙、丁方通过以上方 式增加股权比例的,最终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20%(含20%)。 期间,若甲、乙方有转让股权的行为,可将股权转让给丙、丁方,或 按照第十二条约定,向其母公司、其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子 公司转让股权。上述交易行为,应符合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相关规 9 定。 (九)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股东负责召集并主 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负责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 2.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 3.应当由首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其它事项。 (十)公司存续期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可以采用以下 方式进行融资: 1.公司通过对其资产设定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项目融资用于公司自身发展; 2.出资各方按其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增资等方式进行融 资; 3.其他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十一)公司融资用于公司自身发展需要股东提供担保时,按照 各自认缴的公司股权比例为公司融资进行担保,若因金融机构不认可 出资一方或多方的担保资格,导致其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可代 为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合资方应使用股权、实物等资产,向超股权 比例担保的股东提供超额部分的反担保,相关反担保物资产需取得超 股权比例担保股东的认可。上述担保事项需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十二)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其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股权设定质押、其他担保权益或权利限制,亦不得签订可能导致 该等结果的任何合同。 (十三)组织机构 1.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方按照实 缴出资比例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2.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4名董事 人选,乙方推荐3名董事人选,丙方推荐1名董事人选,丁方推荐1名 10 董事人选,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长的人选由甲方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3.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1名监事 人选,丙方推荐1名监事人选,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职工监事1 名,职工监事通过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选举 产生。 公司监事会主席人选由甲方推荐,监事会选举产生。 4.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人选,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副 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后续根据产业建设进度适当增配;公司设 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推荐人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 (十四)筹办费用 公司登记成立之前的必要工作由甲、乙双方负责,丙、丁双方予 以协助。以昭通市人民政府与甲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2022 年12月19日起,后续甲、乙、丙、丁四方为筹办公司而支出的,经其 他出资方认可的、手续完备、票据合规、程序合法的项目专项费用, 纳入合资公司支付。 (十五)违约责任 出资各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如果任何 一方未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则在出资缴纳期限届满时,就确定为放弃缴纳出资,其持有的公司的 股比按照其实缴出资额调整。 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可由其他股东补足,若有两人以上的股东愿 意补足,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摊后进行补足,补足后按照股东 的实缴金额调整持有公司的股比。 股东未缴纳的出资,没有股东愿意补足,按照最终各股东实缴金 额确定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公司确定后的注册资本不足公司设 11 立注册资本,公司按照法律办理减资,各股东应全力配合办理减资工 作。 (十六)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 期。 当遇到不可抗力时,出资各方应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 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 合同。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解散。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任何矿业权证; 5.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事项。 (十七)本合资合同在通过各方内部董事会和(或)股东会、上 级部门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有权机构审批,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云南省镇雄县羊场—芒部磷矿区的冯家沟、祝家厂和庆坝 村三个区块内磷矿资源十分丰富,其中根据可公开信息,冯家沟和祝 家厂两区块初步估算推断磷矿石资源量11.45亿吨,庆坝村区块磷矿 石资源量尚在核算过程中。公司结合当地资源及相关基础条件,拟参 股设立合资公司,进一步打造磷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将有效提升公司 磷资源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公司在磷化工资源、技术、产业链等环节 的竞争优势,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各股东根据合资公司实际运营及项 目发展情况分期缴纳注册资本。鉴于相关矿权的办理、矿产资源开发 12 的取得以及项目建设需要较长的时间,目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说明 合资公司前期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勘查许可证申请、采矿许可证 申请等一系列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期间较长,能否取得矿权具有不确 定性。合资公司由云天化集团控股并统筹推进,将有利于加强与地方 政府的沟通协调,高效推进镇雄磷矿资源获取等各项工作。公司参股 合资公司,云天化集团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时, 公司拥有优先认购权。 合资公司前期处于矿产资源勘查,依法获取探矿权、采矿权阶段, 除同步实缴合资公司股本外,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四)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 合资公司是云天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形成与公司磷矿采选业务 的潜在同业竞争。为有效解决潜在同业竞争,云天化集团承诺如下: 在符合政策法规、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待合 资公司取得云南省镇雄县羊场—芒部磷矿区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后 3 年内,将合资公司的控制权按照如下条件优先注入上市公司。在 此期间将合资公司股权托管给上市公司,托管期限为合资公司签订云 南省镇雄县羊场—芒部磷矿区探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 年。 注入上市公司相关磷矿资产需满足如下条件: (1)相关磷矿资产已取得现行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2)相关磷矿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经 营相关的核心资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随着相关磷矿资产的整改、完善及规范工作的不断推进,云天化 集团将持续严格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在符合条件后启动资产注 入上市公司的有关工作,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3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部 4 名独立董 事均表决同意,关联董事段文瀚先生、潘明芳先生、郑谦先生、谢华 贵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人云天化集团将放弃行 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事项尚须国有资产管理有权机构审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源掌控和布局能力,持续增强公司 发展能力和竞争优势。董事会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源掌控和布局能力,进一步巩固和 提高公司磷化工产业行业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持续增强公司发展能力 和竞争优势。交易内容经合作各方共同协商确定,遵守了公开、公平、 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九、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合资公司存在的风险包括: 合资公司目前尚未获得相关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前期将 对涉及矿产资源勘查、采矿许可证申请等一系列工作,矿权出让和办 理程序受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 素影响,能否取得矿权以及取得矿权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在取得矿权后,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还须进一步办理安全、环 14 保、国土等各类审批手续,并投入相关产能建设,该矿产资源形成产 能还需要较长时间且具有不确定性。 同时,存在项目所在地化工园区规划审批进度缓慢或无法通过审 批的风险,以及项目所在地配套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滞后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合资公司各股东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与 各方的沟通,共同协助合资公司依法获取矿权、尽快完成化工园区的 审批认定工作,积极争取配套支持政策落地和其他各项支持政策,降 低项目投资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