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5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认真审议重大事项,并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
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时雪松先生、李红斌先生、郭鹏飞先
生、王楠女士。2022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为:郭鹏飞先生、王楠女士、罗焕塔先生、吴昊旻先生。
(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鹏飞先生,1973 年 9 月生,博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2004 年 2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部
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国内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业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 年 2 月
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长;
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长,公司
独立董事。
王楠女士,1975 年 9 月生,大学本科,律师。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2002 年 7 月至今任云南九州方
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云南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库成员,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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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昆明龙津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焕塔先生,1985 年 5 月生,大学本科。2012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深圳市高工产研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大
东时代(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裁,主要从事新能源产业研究与
战略分析。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昊旻先生,1977 年 9 月生,会计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计领
军人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云南省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学术
联盟学术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计学术联盟-云南分会会长。2011
年至 2015 年任石河子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5 年至 2021 年任石河子大学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 年 8 月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2
年 9 月至今任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说明
全体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人员均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直
系亲属;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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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12 个月内也不存在以上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大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郭鹏飞 17 17 0 0 1
王楠 17 17 0 0 3
罗焕塔 13 13 0 0 0
吴昊旻 8 8 0 0 0
时雪松(离任) 4 4 0 0 0
李红斌(离任) 9 9 0 0 1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
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
明。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
审议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
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针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以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全年
共出具了 7 项事前认可意见和 14 项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议题没有提出异议。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
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 亲自出席专门 委托出席专门 缺席专门委
门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郭鹏飞 17 17 0 0
王楠 13 13 0 0
罗焕塔 12 12 0 0
吴昊旻 4 4 0 0
时雪松(离任) 4 4 0 0
李红斌(离任) 9 9 0 0
我们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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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2022 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
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17 次,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发生无故缺
席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管理层始终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相关会议召开前,按时提供
会议材料,事先与我们进行必要沟通,为我们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
断提供了充分依据。独立董事罗焕塔先生对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
人员开展专题讲座,研讨行业发展新动态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公司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
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事先了解和审查,
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生
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
原则,定价执行市场价格,符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担保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未发现
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发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违
反相关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况;未发现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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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
格管理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公司提名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
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
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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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
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股东的所有承诺均严格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
告 4 项,临时公告 146 项。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
露获评上交所 A 级。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法人
治理结构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
控制评价手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有机融
合的内控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有效运行。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
本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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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领域的咨询、建议、指导作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会
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我们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
挥专业知识水平,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郭鹏飞 王 楠 罗焕塔 吴昊旻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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