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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3-12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AIWU  IRON&STEEL  COMPANY  LIMITED
       英文缩写:LISC.LTD.
    2、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
       邮政编码:271104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景常
    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人员:薛克治
       联系电话:(0634)6820601  
                       6821189
       传  真:(0634)6821094
    5、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莱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102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利润完成情况
    199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3,596.00万元,其中:
    主营业务利润:32,131.92万元;
    其他业务利润:612万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852.08万元。
    (二)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见下表)
    97年度      96年度     95年度 1997年股本  1997年度扣除新股
                                 加权平均计算 申购冻结资金利息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55,366.97 243,710.97  233,466.52              355,366.97    
净利润(万元)      
   30,333.97  24,919.94   21,498.32               29,555.76      
总资产(万元)                  
  301,443.43 183,529.68  133,751.49              301,443.43    
股东权益(万元)              
  151,674.11  69,165.20   40,700.88              150,895.51    
每股收益(元)                            
       0.573       0.55        0.48   0.637           0.558  
每股净资产(元)                          
       2.86        1.54        1.33   3.18            2.85    
净资产收益率                              
       20%       36.03%     52.82%  27.47%       19.5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86        1.54        1.33                   2.85    
    注: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1)全面摊薄后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 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末普通股总数
    (2)  加权平均后的计算方法:
       1997年度加权平均股本=(年初股本总数×8+年末股本总数×4)/12
       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数
       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加权平均股本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 末股东权益)/2]
    (三)、本年度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44,980.00  24,185.20   0.00      0.00       0.00     69,165.20
本期增加
 8,000.00  44,174.95  6,066.79  3,033.40  24,267.17  82,508.91
本期减少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期末数        
52,980.00  68,360.15  6,066.79  3,033.40  24,267.17 151,674.11
    1997年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是:(1)本年度公司发行A股股 票溢价收入使资本公积增加,(2)本年度净利润增加,从净利润中提取法 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也使未分配利润增加。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
    1997年度,本公司发行新股8000万股,与年初相比股本发生了变动, 截止到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增减变动(+,-)    
   期初数    比例    公开募集   小计         期末数      比例
一、尚末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49,800,000 100%                         449,800,000  84.9%  
其中:
国有法人股
 449,800,000 100%                         449,800,000  84.9%
2、公司职工股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1.51%
尚末流通股份合计                  
 449,800,000 100%  8,000,000  8,000,000   457,800,000 86.41%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72,000,000 72,000,000    72,000,000 13.59%
流通股份合计                        
                   72,000,000 72,000,000    72,000,000 13.59%
三、股份总数                            
 449,800,000 100% 80,000,000 80,000,000   529,800,000   100%
    (二)股东情况
    1、截止到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53732人,其中公司职 工股股东为11400人,社会公众股东为42332人。
    2、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及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莱芜钢铁总厂    44,980           84.90
2    华侨上证            52            0.098                                                    
3    周大可              40.61         0.077
4    刘世莹              40            0.076                        
5    瑞博贸易            30.01         0.057
6    王广贵              30            0.057
7    林奇公司            28            0.053
8    华信基金            26            0.049
9    徐虹                22            0.042      
10   刘梅春              22            0.042
    注:莱芜钢铁总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代表国家持有股份。
    法定代表人:李景常;
    经营范围:铁矿石、石灰石、水泥、机械修理、汽车修理汽车运输 、建筑安装、矿山建设工程。
    该厂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做质押。
    (三)、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  名   职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李景常   董事长兼总经理      10000           10000        
姜开文   副董事长            10000           10000
王认清   董事                 7000            7000
李名岷   董事                 1800            1800  
刘培钧   董事                 1800            1800
刘新芝   董事                 3200            3200
李庆     董事兼副总经理       2514            2514
宋兰祥   董事兼副总经理        600             600  
赵茂祥   董事                 1000            1000
赵和德   监事会主席            500             500  
崔宪池   监事                  840             840  
宋振训   监事                  600             600  
李学玲   监事                 4880            4880
魏光显   监事                    0               0  
陈玲棠   副总经理             4000            4000  
于昌忠   副总经理             1000            1000  
齐儒柱   副总经理             3000            3000
薛克治   董事会秘书           1290            1290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募集资金时承诺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项目相比无变更,股票上市共募集资金52160万元,均用于中型万能轧机工程建设。
    2、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按照原投资计划,本年募股资金将在1997年投入中型万能轧机工程 49,698万元,剩余2,462万元留待1998年使用。本年度募股资金实际投入中型万能轧机工程27,662万元,是原计划的55.66%,比原计划少使用22,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所需设备大部分已经到货,但货款应于1998 年支付。原工程造价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所剩资金24,498万元,暂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998年将全部用于 中型万能轧机工程建设。
    3、在建项目预期进度。中型万能轧机工程自1997年3月20日开工, 至1997年11月10日土建工程全部完成,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阶段,计划于1998年8月31日开始无负荷联动试车,1998年12月底建成投产。
    4、项目预期收益。中型万能轧机工程项目预期收益与《招股说明 书》中的预期收益相比无重大变化。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指标见下表: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销售收入            年     185,475万元   产销率在100%            
财务内部收益率      %       27.87       所得税后指标            
投资回收期          年        5.2   所得税后指标  含建设期两年          
投资利润率          %       26.37       所得税后指标            
    五、重要事项
    (一)、重大事件
    1、199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章程、公司筹建工作及筹建费用报告和莱芜钢铁总厂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供应合同》、《产品包销合同》,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本次会议公告已于1997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199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景常先 生为董事长,姜开文先生为副董事长,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997年8月2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莱钢举行。本公司五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赵和德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审议通 过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
    2、重大投资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没有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199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年初在建工程余额39,858.97万元,本 年度投入68,629.91万元,其中中型万能轧机工程43877.76万元,其他技 改技措改造项目24,752.15万元.全年投资形成固定资产18,731.13万元,其中包括3#连铸8,844万元、3#转炉2,364万元,炉外精炼6,241万元, 其他项目1,284.13万元。期末在建工程余额89,757.75万元。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与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为莱芜钢铁总厂,莱芜钢铁总厂持 有本公司总股本84.9%的股份。与莱芜钢铁总厂的关联交易价格包括原料供应、产品销售,提供水、电、风、气及服务等均依据关联方签订的 交易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价格进行计价结算。
    1997年与莱芜钢铁总厂关联交易发生额为524,462.63万元,其中提 供服务37,976万元,采购货物131,828万元,销售货物354,658.63万元。 销售货物包括生铁、钢材、锻件、钢坯。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没有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受损害。
     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其他重大事件
     (1)、1997年8月8日本公司7200万A种股票采取上网定价方式面向 全国公开发行,并向本公司职工配售公司职工股800万股;8月28日,“莱 钢股份”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职工股将于社会公众股 挂牌交易满半年后上市;《招股说明书》刊登在1997年8月6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上市公告书》刊登在1997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本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报刊 。
    (二)公司本年度利润实现数与预测数的对比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1997年盈利预测为:主营业务收入295,999.70万元,利润总额28,219.60万元,净利润23,986.70万元(按15%所得税计算),每股税后利润0.45元。1997年度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5,366.97万元,利润总额33,596.00万元,净利润30,333.97万元,每股 税后利润0.573元,分别完成了预测数的120.06%、  119.05%、126.46 %和126.67%。公司1997年度利润实现数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1997年盈利预测相比,超出19.05%。
    (三)、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和发展需要,董事会经过充分讨论研究,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03,339,651.2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0,333,965.13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30,333,965.1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42,671,721元。
    2、公司拟以1997年末总股本529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送3股的比例派送红股,累计送出158,940,000元,剩余利润83,731,721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3、1997年度的资本公积金683601482.9元,公司拟以1997年度总股 本529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资本公积金转入股本105,960,000元,余  577,641,482.90元。
    上述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义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烟台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孙祥祚、赵永兰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烟会审字[1998]第9号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1997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1997年度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 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 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 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199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1997年度的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烟台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电话:0535-6224420           报告日期: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四日      
    (三)、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注释
    1、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A、执行的会计制度:
    公司重组前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设立后执行《股份制试点 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本报告所载的会计报表是依据《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补充规定编制的。
    B、会计期间:
    公司采用公历制,即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C、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
    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
    D、外币核算方法: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月初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作为记帐汇率折合人民币记帐,每月终了按月末市场汇价的中间 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当期损益。
    E、坏帐核算方法:
    备抵法,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
    F、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产成品。各类存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 均法;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月末在产品按材料成本计价 。
    G、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或资产评估确认价值入帐,采 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预计3-5%的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30年            5          
        通用设备               15年            5          
        专用设备             8-10年            3          
        运输工具                7年            3          
        其    他              5-8年            3          
    H、在建工程:
    公司在建工程按工程发生实际支出进行核算。在建工程交付使用时暂估入帐,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决算价格调整固定资产帐面值。
    I、收入实现的确认:
    营业收入以产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并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 价款的凭据时确认。
    J、税项:
    (A)企业所得税:
    股份公司上市前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鲁财工字[1997]98号文批复,定 额上交所得税办法,上市后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鲁政字[1997]134号文批复,按法定税率征收,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列收 列支,返还部分用于企业发展,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B)流转税及附加:
    增值税:公司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按销项税额(营业收入×17%)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交税金。其他服务等项收入按5%营业税率计算应交 税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以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缴纳。
    2、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    金        420,311.54         37,590.06                  
银行存款    154,652,338.23        375,867.96                
合    计    155,072,649.77        413,458.02                
    (2)、应收票据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济南钢铁总厂  1997.8.11  1998.1.9  1,000,000.00  1998.1.13收回                    
莱钢总厂原料处1997.8.11  1998.2.11    70,000.00                  
合        计                       1,070,000.00                        
    (3)、应收帐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余额为人民币93,671,022元,按帐龄 分析:
                            期末数     期初数
帐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一年以内  85,600,996.12    91.38     71,586,129.92   77.65
一年至二年 3,886,558.01     4.15     12,999,257.55   14.10
二年至三年 4,183,467.87     4.47      7,602,181.40    8.25
合      计93,671,022.00   100.00     92,187,868.87  100.00
    (4)、预付货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预付货款余额为人民币12,081,915.30元。按 帐龄分析如下:
                 期末数                       期初数                                                            
帐    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一年以内  10,219,974.40      84.59   10,151,861.13    70.16
一年至二年 1,412,839.13      11.69    3,687,341.53    25.48
二年至三年   449,101.77       3.72      629,863.12     4.36
合      计12,081,915.30     100.00   14,469,065.78   100.00
    (5)、其他应收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人民币62,450,017.96元,按帐龄分析:
             期末数                             期初数
帐    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一年以内 59,814,008.55     95.78    2,026,121.69    70.85              
一年至二年2,489,251.87      3.99      786,959.63    27.52              
二年至三年  146,757.56      0.23       46,660.89     1.63                
合      计 62,450,017.98  100       2,859,742.21   100                  
   本帐户期末余额中有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
   (6)、存货
   截止1997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人民币635,065,274.19元,其中: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原材料            441,580,662.77          151,830,662.56
在产品            172,304,284.30          114,538,304.08
产成品             14,571,164.58            30,184,741.14
其他                6,609,162.54              6,168,539.56
合计              635,065,274.19          302,722,247.34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1997年12月31日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879,230,277.43元和721,316,016.13元,其中明细项目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1)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566,921,310.48                  1,838,640.49  565,082,669.99
通用设备     
  303,357,205.11  74,839,032.92                 378,197,038.03
专用设备
  752,201,715.93 139,455,433.93  25,609,303.70  866,127,845.16
运输工具                      
   25,262,327.32  16,331,910.25                  41,594,232.57
其他       
   28,228,486.68                                 28,228,486.68
合计         
1,676,051,045.52 230,627,177.10 27,447,945.19 1,879,230,277.43
(2)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08,208,455.67  14,173,032.76  1,086,207.77   121,295,250.66
通用设备                    
  261,078,403.88  18,468,958.66    535,332.95   279,012,029.59
专用设备                    
  274,455,313.26  50,254,849.52 14,724,476.89   309,985,685.89
运输工具                        
    7,793,192.87   3,229,817.12                  11,023,009.99  
其他
合计
  651,535,375.68  86,126,658.06 16,346,017.61   721,316,016.13
(3)固定资产          
1,024,515,669.84 144,500,519.04 11,101,927.58 1,157,914,261.30
净值
    注:本期固定资产增加系在建工程转入185,998,758.05元。
    (8)、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预算数(万元)  期初数(元)   本期增加(元)      期末数(元)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利用外资改扩建工程项目                                                                            
其中:中型万能轧机工程      
   119,811  398,589,674.44 438,777,586.00   837,367,260.44            
                                          贷款募集    70.49%            
其他技措改造项目
                           247,521,535.55    60,210,237.19           
贷款合计                                                                          
            398,589,674.44 686,299,121.55   897,577,497.63
    注:(1)工程项目投资中,利息资本化支出期初为2,148,000元,本期 增加28,412,720.69元,期末数为30,560,720.69元。
    (2)期末余额资金来源包括:金融机构借款62,096元,募股资金27,662万元。
    (9)、其他业务利润:1997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6,119,969.55元。
    (10)、营业外收入:本年发生额为人民币9,795,268.53元,其中:股 票发行申购无效资金冻结期间存款利息收入9,155,412.33元。
    (11)、营业外支出:  本年发生额为人民币1,274,477.84元。
    (12)、企业所得税:  
项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企业所得税          32,620,360.99          13,200,000.00          
    注:1997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32,620,360.99元,其中:公司上市前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鲁财工字[1997]98号文批复,采用定额上缴所得税办法,1997年包干基数为1331万元,股份公司上市前1-7月份负担7,764,166.67元;公司上市后执行山东省财政厅鲁政字[1997]134号文批复,公司8-12 月份累计利润总额156,834,303.88元,考虑纳税调整因素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65,707,962.15元,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4,856,194.32元。
    3、分行业资料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1996年            1997年            1996年       
               1997年             1996年           1997年            
钢材销售
2,403,675,298.19  3,514,750,319.23  1,947,194,505.39    
           3,045,786,297.42   456,480,792.80    468,964,021.81
焦化产品销售
   33,432,280.28     38,919,390.34     43,338,116.12               
              42,719,988.64    -9,905,835.84     -3,800,598.30
合计                  
2,437,107,578.47  3,553,669,709.57  1,990,532,621.51         
           3,088,506,286.06   446,574,956.96    465,163,423.51
    4、关联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莱芜钢铁总厂         
 莱芜市钢城区 工业加工   母公司         国有          李景常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法定代表人
莱芜钢铁总厂90,606万元    0         0     90,606万元  李景常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莱芜钢铁总厂
   44,980   84.9     0      0     0     0       44,980   84.9    
    (4)、采购货物:
    (A)、定价原则:
    莱芜钢铁总厂(甲方)向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提供原材料和产品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高于甲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材料和产品的当时市场价。
    (B)、本公司1997年及1996年度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有关明细资料如 下:
                                               (单位:万元)
供应项目 单位           1997年度            1996年度
             数量    金额  占年度购货% 数量  金额占年度购货%
燃料     万吨 137.34 53,234.00  93.47 137.84 44,689.30  92
矿石     万吨 254.96 78,594.00  92.49 299.11 57,393.23  95
其中:铁精粉
         万吨 102.63 28,406.00  83.19 151.73 35,361.03  90.6
粗粉     万吨  16.00  2,156.00 100     69.00  7,812.50 100
块粉     万吨  17.95  2,712.00 100     58.00  7,392.40 100
进口矿石 万吨 118.38 45,120.00 100     20.38  6,827.30 100
    (5)、销售货物:
    (A)定价原则
    按销售合同规定,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莱芜钢铁总厂销售的产 品单位定价执行市场价格基础上折扣1%。
    (B)本公司1997年及1996年度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明细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1997年度                 1996年度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  占年度购货% 数量 金额  占年度购货%
销售:              354,658.63              238,942.00                                    
其中:生铁万吨17.85  19,957.90 100      15.70 18,007.00  100
钢材   万吨 101.31 241,091.51 99.77    87  184,724.00    95
锻件   万吨   1.05   4,294.00 83        0.16   858.00   100
钢坯   万吨  48.89  87,566.00 100      13.69 25,118.00   98
    (6)、提供服务:
    (A)定价原则
    莱芜钢铁总厂向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服务费用将根据 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签定服务合同,协商确定价格。
    (B)本公司1997年及1996年度关联方提供服务明细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1997年度                 1996年度
项目 
   单位   数量    金额  占年度购货%  数量  金额  占年度购货%
氧气
 万立方米 11,951 6,860.00   100     10,800  6,200.00    100
电  
  万KWH   71,966 31,116.00  100     53,000 26,500.00    100
合计             37,976.00                 32,700.00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占全部应收(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7年    1996年
(A应收帐款
莱芜钢铁总厂   7,000    5,421      74.73     58.80
(B其他应收款                                                                                                                                    
莱芜钢铁总厂   4,716       35      75.51     12.28
C)应收票据                                        
莱芜钢铁总厂原料处          7                 6.54
(D)应付帐款                                        
莱芜钢铁总厂      95    3,518       1.43     26.86
(E)其他应付款                                                                      
莱芜钢铁总厂   4,634               31.91
莱芜钢铁总厂劳 1,958               13.48
动服务公司
    5、期后事项:
    无需说明的重大期后事项。
    6、其他有必要披露的内容:
    (1)根据本公司与莱芜钢铁总厂签订协议,本公司退休统筹基金由莱芜钢铁总厂汇总后统一上交给退休统筹基金单位,1997年本公司按规定 计算并支付此项费用为3,506万元。1996年度拟支付此项费用2,216万元。
    (2)根据本公司与莱芜钢铁总厂签订土地租赁使用合同规定:本公司从设立之日起,有偿使用莱钢总厂土地,年租金每平方米3元。组建股份 公司使用的土地经评估后,总面积为317万平方米,年租金每平方米3元, 全年应支付土地租赁费951万元。因本公司设立日为1997年8月,故支付 土地租赁费396万元。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