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是源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成员出现变动,是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增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增补邱晓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一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 王震坡 麻志明 余剑峰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