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2022-04-2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美尔雅”)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我们尽职尽责的做了大量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麻志明先生、余剑峰先生
及公司非独立董事邱晓健先生3名成员组成公司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麻志明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麻志明先生担任,充分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汇总如下:
1、麻志明先生,1982 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博士,
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学方向主要包括:会计信息与数据分析,财务
会计理论与政策,税法与税务会计,财务分析应用,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会计研究
前沿专题研讨,审计理论研究。曾获评北京大学树仁学院教师奖,光华管理学院优秀
课程奖等。
2、余剑峰先生,1982 年出生,耶鲁大学统计学硕士,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
院金融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建树讲席教授,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
院副院长,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美国联邦储蓄银行研究
员。主要研究领域:行为金融学,量化投资策略,市场摩擦中的资产定价,国际市场,
基于经济周期模型的资产定价。
3、邱晓健先生,经济学学士,现任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近五年历任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首席财务官。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年度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邮件、电话沟通等形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基本
了解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2022年3月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场审计前,审计
委员会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该报表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
准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
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向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
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是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相关规范进行的,该所出
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意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定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交的《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它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美尔雅公司2021年度已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和审查。我
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
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有鉴于
此, 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审众环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
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3、评估内控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层面及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进
行了评估,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文档,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
和监事会的检察监督工作,切实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
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审计部编
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
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
性,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
4、协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及
财务管理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外,2022年1月,审计委员会委员余剑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
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2年3月,审计委员会委员麻志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肖慧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肖慧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
由肖慧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2年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肖慧琳女士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年3月1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后,由唐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 年 3 月 28 日,公
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唐安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外,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汇总如下:
1、肖慧琳女士:1979年出生,民主党派(民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博士学历,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学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香港城市大学博
士后,主要从事企业战略管理、高管团队决策、国际投资、国际合作和发展等方面的
研究和智库工作。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发展合作学院副院长,全球化智库(CCG)
一带一路研究院副院长、高级研究员,南南国际教育智库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西南财
经大学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OECD兼职研究员等职。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终生
教职岗)、博士生导师,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秘书长。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管理
能力,最近几年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中央高校资助项目等十余项重要科研项目。
2、唐安先生: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有
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建设公司山东工程处财务负责人、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深圳南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财务经理、深圳时代设
计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深圳
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现
任深圳长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主任会计师,兼任科兴制药(688136)、奥
尼电子(301189)、*ST华讯(000687)以及新加坡SunrisesharesholdingLTD独立董事。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兢兢业业、恪尽职
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安(主任委员) 肖慧琳 邱晓健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