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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尔雅: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2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规定,作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

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严格依据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在公司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和提高管

理效率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上能提出专业性看法,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如下:

    麻志明先生(已离任),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

学获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及硕士学位、中国香港科技大学获会计博士学

位。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兼任佳华科技、万达信

息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获得北京大学树仁学院教师奖,光华管理

学院优秀课程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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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震坡先生(已离任),1976 年出生,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

博士学位。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

任合康新能、ST 银亿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

人才”、北京市“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

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和机械行业“‘十二五’先进科技工作

者”。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动力电池系统热失控与安全管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分布式驱动电动汽车集成与控制)、国家 863 计

划项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设计集成与管理)等纵向项目 12 项,发表第

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SCI 论文 29 篇(ESI 高被引 3 篇),第一作者 EI 论文

60 余篇。

    余剑峰先生(已离任),1982 年出生,耶鲁大学统计学硕士,宾夕

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建树

讲席教授,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

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美国联邦储蓄银行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行

为金融学,量化投资策略,市场摩擦中的资产定价,国际市场,基于经

济周期模型的资产定价。


    唐安先生,195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建设公司山东工程处财务负责人、深圳

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南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财务经理、深圳时代设计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

圳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深圳永安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现任


                                                                     2
深圳长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主任会计师,兼任科兴制药

(688136) 、 奥 尼 电 子 (301189) 、 *ST 华 讯 (000687) 以 及 新 加 坡

SunrisesharesholdingLTD 独立董事。


    肖慧琳女士,1979 年出生,民主党派(民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博士学历,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学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

博士,香港城市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企业战略管理、高管团队决策、

国际投资、国际合作和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和智库工作。历任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国际发展合作学院副院长,全球化智库(CCG)一带一路研究院副院

长、高级研究员,南南国际教育智库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

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OECD 兼职研究员等职。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

授(终生教职岗)、博士生导师,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秘书长。有

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最近几年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

数十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高校资助项目等十余项重要

科研项目。


    范凯业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研究员,复旦大学软

件工程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 CEO2016 级,主要从事制造业、电

信、金融、汽车、连锁服务、零售、餐饮、房地产和互联网等行业的客

户关系管理、会员忠诚体系与 O2O 新零售的数字化转型及产业链升级。

近五年曾任林达控股有限公司(1041.HK)执行董事、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汇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北

京航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农普惠金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兼职教授,著有《中国 CRM 最佳实务》、《圈住客

                                                                    3
户》、《客户关系管理之叶问》三部曲系列、《社会化媒体运营》、《粉

丝经济》、《O2O 实践》、《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融五阶》、《产业数

字经济》、《资产通证化》等相关著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为麻志明先生、余剑峰先生和王震坡先生。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我们参加会

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 本年列席参加股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王震坡        是            6          6            0              否
 麻志明        是            6          6            0              否
 余剑峰        是            6          6            0              否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年报审计程序、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客观

公正的评价,并发表了两次专项独立意见。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配

合下,我们主动调查、获取有参考价值的相关资料,并积极持续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做了充分的调研准备,会议上我们与到

会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意见,认真讨论、审议每个

议题,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

积极的推动作用,既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又认

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我们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们没有对董事会

议案提出重大异议。2021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忠

实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外,我们利用参加会议机会积极与

公司高管人员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
                                                                               4
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经

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理、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和发

展等状况。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相

关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2021 年 3 月 22 日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9 日,我们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及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关于

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 年 7 月 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上,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议案》,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我们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等分别进行了审议,并分别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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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美尔雅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定期

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情况

    我们检查了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作

为独立董事已核对查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认为:上述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属实,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违反

现行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结合整体经济

环境、市场薪酬水平和 2021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管人员年度薪酬和职务津贴的发放进行监督。报告期内,薪酬发放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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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 1 份业绩预增公告,没有发布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

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提高

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续聘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抵御外部宏观环境压力,应对生产经营的成本

上涨以及其他市场风险,同时为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查公司报表

及相关资料,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长期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经检查公司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2021 年,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55

份,定期公告 8 份,更正公告 2 份,补充公告 1 份,相关信息披露事项

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发布,信息披露质

量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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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

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

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

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委员会均按照相关议事

规则审议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运作规范。

    六、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为麻志明先生、余剑峰先生和王震坡先生。

    报告期外,2022 年 1 月,独立董事余剑峰先生、王震坡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 3 月,独立董事麻志明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肖慧琳女士、范凯业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唐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范凯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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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刘宏

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

刘宏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由刘宏辉先生担任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目前,该事项尚未

经过股东大会审议,范凯业先生仍然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财

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等都定期查阅有关财务资料,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动态。

    2022 年,希望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

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唐安           肖慧琳             范凯业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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