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9-0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湖
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中对相关进展情况和尚需
呈报批准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
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因此,符合《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之第四款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