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亚盛集团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doc2021-04-2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亚盛集团”)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度,在公司积极配合下,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
全面关注公司效益和发展状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按时
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
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
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
议并发表意见。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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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出席2020年年度会议情况一览表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 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年度股东大 临时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会(次) (次)
赵荣春 11 11 4 0 0 1 2
刘志军 10 10 5 0 0 1 2
陈秉谱 10 10 5 0 0 1 2
王化俊 1 1 1 0 0 0
尹芳艳 1 1 1 0 0 0
(二)年度报告审核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以及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会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交换意见,保证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的准确、
真实和完整性。
(三)在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 4 个专门委员
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独立董事的专业
特长,我们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根据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我们认
真审议会议议题,积极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合
理化建议,在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支持和服务,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顺畅的沟通。与独立董事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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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生产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独立董事对公
司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并获取做出正确独立判断的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
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五)审议议案情况
在审议议案时,我们均能够充分的发表独立意见,支持公司各项
合理决策。2020 年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或发表独立
意见的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的
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
事项》《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
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增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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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
贷款的议案》《关于 2020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依据交易标准客观、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从
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程序的合法性等多角度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
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及《关于 2020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
要和公司战略要求,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交
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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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和监督。
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及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违
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因对外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和损失。公司
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
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将
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披露
2020年,公司未发布过业绩预告及快报。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61.18 万元,年末可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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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分配利润为 198,747.66 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46,915,1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76.11 万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10.87%,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
司现阶段的资产经营、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
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控制
度的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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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现的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运作规范,依法履行了职责。
(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
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事项。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并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我们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
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
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
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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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
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特此报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荣春、王化俊、尹芳艳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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