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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盛集团:亚盛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0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14:30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公司 14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5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8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 7、10 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7、8、10 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8 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08      亚盛集团         2022/5/2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
(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 9:00 至 11:30、14:30 至 16:30 在公司证券法务部
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韩海芳 刘 彬
    3.联系方式:0931-8857057 传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