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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盛集团:亚盛集团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
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2022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
内控规范建设与评价、审计指导与落实、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等方面开展工
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尹芳艳女士、董事马建林先生、独立
董事王化俊先生3人组成,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尹芳艳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通讯或
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6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
公司2021年度审计计划,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现场审
计工作安排,就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进行了
沟通,初步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二)2022年1月2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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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同意按上交所相关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三)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
2021年年报审计初审情况,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初稿》《2021
年经营成果分析、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及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
行了讨论、审议。
   (四)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支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费用及续聘2022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同意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五)2022年8月22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对《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日常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
独立性、专业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小组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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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专业胜任能力较强,可以胜任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中,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确定了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小组现
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促其在
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召开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的进
度完成相关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同意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内部审
计及内控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督促,审阅了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
审计报告,形成了审阅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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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听取双方的诉求意
见,积极协调沟通,提高了审计效率,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
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公司重大事项等重点领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职责,推动
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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