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亚盛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公司 14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革先生主持,以现场
方式进行。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对现有各业务、各环节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基本
保障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年内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
对不能满足公司控制目标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做了修订,同时分析了相关
风险并落实了应对措施,使公司现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及时完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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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前以及审议过程中,
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
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该预案。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
中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市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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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议案。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为保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
分红规划,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前及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
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提名马鸿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马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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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担任监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鸿,男,汉族,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政工师。曾
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巡察办副主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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