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5-17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 2011-012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1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公告)。
       本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
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235,551,41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48%。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
    2、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经费 2011 年度预算方案》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9、审议通过了《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兴建《中科英华长春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区》的议

案。

         同意 235,551,41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律师、何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