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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7-04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 2012-027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2 年
6 月 1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公司公
告临 2011-022)。
    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
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237,852,837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0.67%。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津贴预案》
    同意票 237,852,837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 237,852,837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1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郑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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