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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3-03-1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286号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股票代码: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春

注册地址:遵义市珠海路丰乐学府芳邻小区A座5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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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英华”)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科英华签署的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进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先
决条件是: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经中科英华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自中
科英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2、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双方对本次股票
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取得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中科英华高技术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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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章 持股目的…………………………………………………………………….6
第四章 权益变动…………………………………………………………………….6
第五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章 备查文件…………………………………………………………………….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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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科英华/上市公司       指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
         A 股             指
                               中科英华人民币普通股
                               中科英华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股股票的行为
                               中科英华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关于本次发行的《附生效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中科英华向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
                               行且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购中科英华非公开发行的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
                               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中科英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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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春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8年1月28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珠海路丰乐学府芳邻小区A座5楼

  主要股东                孙春

                          经营范围:果树的种植、销售及技术服务;旅游资源开发;
  经营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化肥销售。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在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孙春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境内、境
外从未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其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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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中科英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
景,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壮大上
市公司的实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符合中科英华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且可行
的,通过本次认购行为可以进一步分享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实现投资回报。除本
此认购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中
科英华的股份。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前,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直接或间接
持有中科英华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直接持有中
科英华10,000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5.5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确认函的约定,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认购中科英华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占本
次非公开发行后中科英华总股本的5.5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方

    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行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向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金额为


                                  6
36,500万元。

    (三)发行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非公开发行向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10,000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中科英华总股本的5.55%。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中科英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3.65 元/股,较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3.59 元溢价 1.7%。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及股票发行数量随之进行
调整。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经中科英华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自中科英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之日起正式生效。

   2、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双方对本次股票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
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六)支付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七)限售期

    所有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中科英华与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关联交易
及其他重大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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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权利限制情形,也
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损害。


        第五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未曾有过买卖中科英华挂牌交
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贵州金泽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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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中科英华高技    上市公司所在地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
                                       术有限公司                             火炬路286号
股票简称                               中科英华        股票代码               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贵州金泽地绿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遵义市珠海路丰乐学府芳
                                       色产品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邻小区 A 座 5 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减少 □                                无 √
                                       不变,但持股
                                       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股东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权益股份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占     权益股份变动数量:10,000万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比例:5.55% (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     是 □
继续增持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是否     是 □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是否存在未     是 □
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否 □
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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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