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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2013-11-1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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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201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00
二、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 286 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王为钢董事长
四、 审议会议议题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有关问题
六、主持人宣布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监事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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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2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
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截至 2013 年 11 月 2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每一议案可在“同意”、“反对”或“弃
权”格中的任选一项,以“√”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表决票,视为
自动放弃表决权力,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结果中做弃权处理。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填写《股东问题函》(详见材料 3),
并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将所提问题交予相关人员,并进行集中回答。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员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组成,其中总监票人 1 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总监票人
和监票人负责出席现场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现场表决结果的报告上签字,
总监票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
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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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3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热切
盼望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书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您欲提出的问题,记在下面空白处,
举手示意我们的工作人员,使我们可以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在集
中回答问题时,能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谢谢您的合作,并再次感谢您对
公司的关注!
    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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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能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
    原文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年度以及半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
在拟定利润分配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
润分配相关议案时,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
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订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以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年度
以及半年度利润分配,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报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
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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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或者无法按照上述最低标准确定当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时,
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意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
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意见,积极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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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2

  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到 24,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为 1 年,其中 12,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公司,12,000 万

元人民币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信用担

保。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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