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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8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 2015-01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5 年 4 月 27 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陈顺先生因公务原因授
权委托董事长王为钢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10 万元(合并),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941 万元,2014
年 12 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0,269 万元。因此董事会提议公司
2014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15-021。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部分)及其他融资业务的
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若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范围以内且
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5%,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
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批准的额度
为准。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银行承兑
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
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
                或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的
                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本
                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序                                                                                               拟担保敞口
                 担保公司                     被担保公司             与公司关系   拟办理银行
号                                                                                               额度(万元)
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光大银行        5,000
                                                                                   吉林银行        5,000
                                                                                   中国银行        8,000
2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平安银行        5,000
                                                                                   南粤银行        5,000
                                                                                   广发银行        5,000
                                                                                   江苏银行        5,000
                                                                                   广发银行        5,000
3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兴业银行        5,000
                                                                                   宁波银行        5,000
                                                                                   交通银行        5,000
                                                                                   招商银行        15,000
                                                                                  西宁农商行       20,000
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浦发银行        10,000
                                                                                   中国银行        10,000
                                                                                   青海银行        15,000
                                                                                   中信银行        15,000
                                                                                    国开行         15,000
                                                                                   吉林银行        20,000
                                                                                   民生银行        6,000
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电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光大银行        5,000
                                                                                   浦发银行        5,000
6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中国银行        2,000
                                                                                   光大银行        5,000
7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苏银行        5,000
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湖州银行        5,000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        10,000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18,000
     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
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3,000
     有限公司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30,000
     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8,000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18 日,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为 1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总资产为 5.59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0.62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9 亿元人
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88.86%。
    2、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注册资
本 6,500 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
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 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
生产、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联合铜箔(惠
州)有限公司总资产 18.12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5.32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0.28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70.65%。
    3、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是公司的采购及销售平台。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中科英华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3.53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1.64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2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93.04%。
    4、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
册资本人民币 9 亿元。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
一。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05 亿元人民
币,净资产 9.07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0.05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
率为 72.54%。
    5、郑州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5%股权),注册资本
3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
件品,电线电缆工艺装备的制造(凭相关生产许可证)、销售;电线电缆及附件、
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备品、电线电缆和电工专用设备原材料及配
套机电设备、配件的进出口业务;电线电缆工程设计、电线电缆铺设安装及相关
技术服务;货运。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郑州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 13.13 亿
元人民币,净资产 1.91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94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
产负债率为 85.44%。
    6、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自产
产品,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
有限公司总资产 1.20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0.33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0.02 亿
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72.90% 。
    7、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59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 699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
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3.22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1.45 亿元人民币,净
利润为-0.16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55.07%。
    8、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
人民币,专业生产各类耐高温低烟无卤、阻燃、环保系列辐照电线电缆生产及加
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 1.61 亿
元人民币,净资产 0.79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0.01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 资
产负债率为 50.9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开展公司融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自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于融资期限在 6 个月以内、同一时点总
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5%的短期融资事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上述短期融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根据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现提出 2015 年度的经费预算方案:
    一、2015 年“三会”经费一般支出项(650.5 万元)
    1、会务费用(55.5 万元)
    2、工作费用(535 万元)
    (1)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办公费、调研费、差旅费,预
计 30 万元;
    (2)由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控)、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
及相关专业机构和人士所需的费用,预计 385 万元;
    (3)公司有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费用,预计 48 万元;
    (4)上市年费、协会年费,预计 12 万元;
    (5)投资者关系管理费用,预计 60 万元。
    3、津贴(60 万元)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的津贴,预计 60 万元。
    二、2015 年度董事会经费可能的其他支出项(25 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证券培训费用,预计 15 万元;
    2、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时所需的费用,预计 5 万元;
    3、以董事会和董事、监事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和其他特别费用,预计
5 万元。
    根据对以上支出项费用总额的估算,现提出本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经费预
算为人民币 675.5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本次对会计准则的制订、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3 年末和 2012 年
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和 2012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与成都广地签订〈质权合同〉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
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协议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三)》,基于上述补充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本次《质权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股权出质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持有的在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 13.47%股权出质给乙方,
被担保债权数额为 1.28 亿元。
   2、质押期限自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之日起一年。
   3、质押事宜已提交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乙方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本
次《质权合同》。
    十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事宜如下: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18 日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航空街 1666 号
    4、   会议议题 :
     (1)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5)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金融机构
           及非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
           事项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9)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10)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23 即中科英华关于召开 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